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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计划生育

第四节 计划生育



一、机构沿革
  农场从1973年开始抓计划生育工作,场部成立了计划生育委员会,由党委书记冯国坤担任
主任委员,副书记刘文成、革委会副主任刘玉荣担任副主任,并设了专职干部。工会、共青团
和各基层单位的支部书记任委员会的成员。各场、队成立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由支部副书记任
领导小组的组长,妇女干部任兼职宣传员。
  二、计划生育工作概况
  按照省革委(73)219号文件精神,提出了:提倡晚婚、一对夫妇两个孩,间隔四五年的号
召,对生多胎的提出经济制裁,做绝育的给予表彰和物资奖励等等,从此,计划生育工作掀起
了一个新的高潮(附表)。1979年文件及中共中央关于实行计划生育致全体共产党员和共青团员
的公开信,按照十二大精神,把计划生育工作作为一项基本国策来抓。农场广泛深入地开展了
大学习、大宣传、大落实。以后,又认真贯彻落实了黑龙江省关于计划生育的若干规定(即省
委10号文件),在组织上调整充实了场的计划生育委员会,由副场长石有贵亲自抓,前后有马
良骏、杨志刚任计育办主任,专职干部夏玉清。实行层层包干的责任制。农场党委成员分片包
干,总场和各基层场、队签定计划生育合同。在晚婚率、计划生育率、节育率、一孩领证率四
个方面达到百分之百;实现的奖励、完不成的扣发工资。春天定指标,年底检查兑现合同。19
80年以来,先后有刘淑华、王立成、杜洪钧、魏宝军、邢昭琴等7名职工因早婚、早孕、骗取
登记等行为,受到降级、罚款和扣发奖金,记过等处分。负责计划生育的办公室主任马良骏也
受到职代会主席团的质询并向职代大会做了检查。由于采取了广泛宣传、深入教育、层层包干
、建立合同,奖惩严明等一系列措施,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人口自然增长率由1973
年的千分之十八点四,到1983年下降到千分之五点九五,低于全国和省委提出的控制指标,提
前两年实现了“四无”单位。1980年以来,连续被评为当地的区、市和管理局的计划生育先进
单位。
   1973—1985年计划生育情况表
表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