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延寿县农场
第二节 延寿县农场
延寿县政府创办的延寿县示范农场和生产农场是在日本开拓团遗址上创建的。开拓团下设
屯为号,在中和东岗建立了一号、二号、三号、四号、五号、六号、七号、八号。从中和镇以
东不准中国人出入。中和北门外设有日本的一个大院,中国人进号抓回扔进狗圈吃掉,开拓团
中男的比较少,女的比较多,因为男的当兵走了,号上只剩下大部分女人和老弱病残者,以马
为动力,在号上开荒种地。
1946年东北正式解放,同年8月,驻在延寿县中和区东岗(当地土名)的日本人纷纷逃窜或
自毙,珠河县庆阳区,延寿县中和区、加信区和延寿县大队攻下开拓团后纷纷到本地落户建屯。
1947年春,县政府委派周长宝韩凤歧带领延寿县东关区一部分人在开拓团的五号开荒建立
示范农场。
1950年末,县政府为了便于领导,将示范农场,生产农场和建在六团的新立农场人员调入
县农场,将新立农场变为县公安局劳改队,合并后的县农场场部设在三号,二号、四号、五号
为分场,经营耕种日本开拓团原有的土地,实行自给自足的办场方针。
1953年2月,延寿县根据省政府的指示精神,将延寿县农场并人,省政府命名为黑龙江省
国营庆阳农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