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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交通事故

第七节 交通事故


1980年11月,2号车驾驶员在从尚志往回运煤时,途经恒山村500处,由于刹车失灵,将过
往的一女孩当即压死,吊销驾驶证,并判处有期徒刑2年。赔偿经济损失1.2万元。
  1981年8月,7号车驾驶员从尚志往回运煤时,在离加信2公里处,由于天黑下小雪,会车时,
造成两车相撞,7号驾驶员当场死亡,将对面车辆撞坏,达到报废程度,对方驾驶员撞飞落如路
旁水坑幸免遇难,造成经济损失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