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征兵工作
第五节 征兵工作
一、征兵工作
农场的征兵工作,由党委直接领导,武装部具体负责进行的。
方正县征兵任务下达后,武装部便向党委汇报情况,争取党委领导。由党委牵头,武装部
具体负责成立征兵领导小组。
在征兵领导小组的组织下,进行征兵的前期工作,在全场进行征兵宣传,做到家喻户晓;
进行调查摸底,掌握一手材料。
而后经过合乎条件的青年自愿报名,经过征兵领导小组目测、初审之后,再经过政审、体
检合格后,经场征兵领导小组研究,报请场党委审定,最后报请方正县武装部批准,发入伍通
知书和军装,完成了全部的征兵工作。
新兵统一送到方正县集中,再由方正县武装部将新兵交给接兵部队,送到部队新兵集训处。
沙河农场建场以来共征兵42名。这些青年参军后,经过部队的培训教育,都有很大的进步,转
业后成为农场的开发建设的骨干。
二、预备役登记
1959年,沙河农场民兵组织开始对全场复转军人进行调查摸底,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
预备役登记。1966年至1981年,预备役工作因受“文化大革命”冲击而停止。1982年,根据新
兵役法规定,沙河农场又恢复了预备役登记。对复转军人进行调查摸底,年龄调查到45周岁。
对18--25周岁的青年,登记造册,做为预备役人员。
1985年,全场共有预备役人员78名,其中军人15名,技术兵7名;普通士兵8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