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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护林防火

第四节 护林防火


沙河农场地处林区,与方正县林业局东方红林场;方正林业局(高楞)沙河子林场;依
兰县林业局二道河子林场接壤。从建场至县管时期,每年春秋两季防火戒严期,都要参加这些
单位的联防会议,制定防火公约,模范地执行协议,致使这一地区从来没发生过重大火灾。农
场职工护林防火意识非常强,做到了“风天不弄火,野外不吸烟”,是各林场较好的合作伙伴。
农场自1980年有了自有林地,管护森林就成了治安保卫部门的一件大事。
1980年,农场组建派出所时就安排一名森林警察(由派出外勤兼管)具体负责森林保护防止
山火的任务。
同时,农场还组建了林业管理站,第一任站长顾维才,他们与森林警察互相配合,共同管
护自有林地。林管站的成员有董福宽、聂长江等。
自1980—1985年,共截获盗伐山林车辆32辆;立案25起,结案25起;罚没款近2500元。
有效地防止了森林火灾,防止了森林资源的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