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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养鹿

第九节 养鹿


沙河农场对发展野生动物饲养业有优厚的条件,并且这项事业既有一定的社会效益,
又有很好的经济效益,是一个大有发展前途的经济项目。农场进行了大胆的尝试,先后对鹿、
貂、貉、麝鼠等进行了试养。因为技术问题和市场的变化,没有形成产业规模而逐个淘汰了。
农场养鹿开始于1974年。岔林河总场党委书记孙超,为了给沙河农场争得自有林地,以
养鹿为由,向方正县委提出条件,不划给林地,就不接收沙河农场。
养鹿由二队负责。二队书记杨贵斌,队长孙景福。第一个养鹿饲养员是张殿金。只养6只
马鹿。
1975—1978年,养鹿饲养员纪延之,存栏数23--24只。1978年一1980年,养鹿饲养员王
德有、刘宝顺。存栏数30只。1980年,农场养鹿事业下马。把鹿处理给个体饲养(由战学礼、
丁向忱买去)。1980年一1982年,由战学礼、丁向忱合养,存栏数为30只。1982年,战学礼、
丁向忱自养,每人养鹿15只。后来,他们也不再饲养了,卖给达连河个体养鹿专业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