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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小煤矿

第六节 小煤矿



一、探矿活动
沙河农场地处达连河煤矿的矿区内,地下就有煤矿。农场人很早就听说“大柳树”附近有
“露头煤”,可以露天开采。
1979年,农场开发工业项目,决定在农场开采地下煤炭资源。12月8日党委会正式确定探
矿班子,由副场长张传方负责,具体工作人员有于江、徐方、马海等。
探矿人员经多方努力,到12月末借了一套打井工具,打了约14米深,水大,往下再无法施
工,没有发现煤层。
1980年1月,兵分两路:一路由马海去黑龙江省煤矿管理局去申请矿权;一路在家继续搞
探矿活动。
马海向黑龙江省煤矿管理局申请煤矿开采权。煤管局领导讲,依兰煤矿和方正煤矿都把农
场告了,不准农场开矿;并且中央煤炭部已经下文批准,1980年将沙河地区小煤矿全部收回。
这两种情况确定沙河农场不许开矿,责令沙河农场必须停止探矿活动。申请矿权没有成功。
探矿小组经过努力,借到了探矿用的手摇钻。钻探了半天,也没有发现“露头煤”。农场在本
场地下开采煤矿的打算落空,探矿小组解散,告一段落。
二、七台河办煤矿
1980年,农场党委书记(兼场长)马正寰,经过多方努力,在七台河市购买了四个小煤矿。
在大流林场有两个矿井(一井、二井);在新兴矿(工人村)有两个矿井(三井、四井);在“杨大
干”、“二轻局”、“白家沟”、“机井”等处共有12个井口,统称“沙河农场煤矿”。
1981年,组建了沙河农场七台河煤矿,这是农场在场外开发的第一个工业生产项目。煤矿
每年生产原煤2000吨左右,是个小型矿。煤矿的第一届领导班子,书记卢庆云,矿长丁向忱,
副矿长马春生,会计谢连弟。1981—1982年,书记卢庆云,矿长丁向忱,副矿长马春生。1982
—1983年,书记王占林,矿长董成天,副矿长马春生。1983—1984年,书记兼矿长丁振贤,副
矿长马春生。年生产原煤2784吨。1984—1985年,经王占林主动申请,把煤矿承包给王占林。
因管理不善,被迫停产4个井口。最后破产,变卖给个体矿主。农场结束了埠外办企业的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