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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商业

第一节 商业



1958年,场建立丁小卖店,管理混乱,不根据需要随便进货,镰刀把成车,皮鞋油成桶地
进,货物积压。柜台里面的饼干白糖有的人进去都随便吃。年年亏损。
1962年,小卖店改为供销社。县联社委派李继臣为主任,刘举为会计,商店立即走上正轨。
根据需要进货,规章制度明确,要求严格,售货员服务态度好,货物不积压,资金周转快,
营业额连年居全县供销社首位。1971年,供销社在距场部最远的四队设一个供销门市部,供应
四队及其附近生产队的生产生活需用,王天斗任门市部负责人。
1962年,当时,整个供销社共有职工九人。资金来源一是自筹,二是社员入股,三是向银
行贷款。全社活动资金约四万元左右,年销售金额45万元。
1973年,嫩江农场局组建后,农垦系统建立商业领导机构,供销社又归回牧场,改为商店,
由杨万清负责。1976年,国家号召商业面向生产,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牧场为了扩大销售,
增设了服务网点,有四个生产队(二队、三队、七队、九队)成立了代销店,占用商店资金四千
元,现在大部分资金都已收回。商店自有资金72万元,不足部分向银行贷款,流动资金15万元,
商品种类达千种以上,全店职工增加到22人。
1983年6月,牧场场部出现了集市贸易。1984年,全场个体商业户达20个,年销售额2万元,
其中集市贸易额3.000元。
商店经营规模统计表 单位:元


附属于商店的收购部于1962年成立,负责人先后有赵金声,陈久惠,李一海,赵福言。收
购品种主要有农副产品、畜产品中药材,山产品(杏核),废旧物资(包括金属)、生猪等。建场
以来,年平均收购羊毛30吨,从1962年至1984年,年收购平均额25万元,年利润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