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家庭农场的兴办
第一节 家庭农场的兴办
1982年牧场实行《联产计酬责任制》,并制定了《定额计分以分计酬方法的有关规定》,
这种办法的推行,虽然砸碎了铁饭碗,但还很不彻底;调动了职工的生产积极性,但不充分。
总结正反两方面经验,根据中央[1983]1 号和1983年3 月农垦湛江工作会议精神,1983年牧
场实行场对队、队对组(户或个人)两级承包的办法,推行“定额上缴,全奖全赔,盈亏大包
干,取消工资”的多种经济承包责任制。全场13个农牧生产队,9 个工副业单位全部承包到组、
户、人,计承包班组252 个,承包户124 户,停薪留职自谋27人。全场承包工人1129人,占应
承包职工的99.8%。这种承包办法,职工们联产联心,增强了主人翁责任感,促进了生产发展。
1983年8 月农垦部在新疆石河子召开的全国农垦工作汇报会议上进一步总结了包产到户责任制
的经验,11月印发了《关于兴办职工家庭农场若干意见》。1984年牧场党委根据上级文件精神
和嫩江农场管理局的要求,在总结1983年《盈亏大包干经济责任制》的基础上,开始试办家庭
农场,首先在三队办起了朱福贵家庭农场,接着又陆续在四队、五队办起了30个家庭农场,至
年末全场共试办52个家庭农场。按生产种类分,家庭农场23个,家庭农牧场17个,牧场9 个,
林场2 个,科技示范户1 个。年末总结,承包户每户平均纯收入1300元,家庭农场纯收入2700
元。
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1984年末、1985年初,牧场开始全面兴办家庭农场。继三队朱福贵
家庭农场之后,一队李元顺、吴学贵,四队李国金,五队赖殿权等相继办起了承包土地千亩以
上的大型家庭农场,至1985年春季全场办起家庭农场515个。按业体分:家庭农场263个,占52%
(100亩以下的家庭农场218个,占81%;101亩~500亩的家庭农场27个,占10%;501~1000
亩以上的23个,占9%;最大的李国金家庭农场承包土地2700亩,转让财产10万元)。家庭牧场
21个,占4.1%;家庭林场58个,占11%;农牧兼营的家庭农场168个,占32.9%。按组织形式
分:独户家庭农场499个,占96%;联户家庭农场16个,占4%;按生产资料占有形式分,转让
式的家庭农场502个,占97.4%;承包式的家庭农场10个,占1.9%;租赁式3个,占0.7%。
家庭农场转让财产248 万元,其中:转让流动资金176 万元,固定资产转让72万元;转让
农牧机械455 台件。流动资金转盈35万元,固定资产转亏3 万元,封存19万元。515 户家庭农
场在银行开户,通过银行分解牧场陈贷203 万元,其中分解固定资产55万元,分解流动资产148
万元。通过一年的实践,证明职工家庭农场在银行开户时机尚不成熟,年末撤销银行账户,分
解的陈欠视为家庭农场欠款,逐年偿还。
参加家庭农场的劳力899 人,其中职工716 人。家庭农场承包土地4.3 万亩,林地21190
亩,草原88157 亩;家庭农场拥有牛2071头,羊7342只,马472 匹;拥有拖拉机58台,联合收
割机15台,其它农牧机械515 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