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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完善提高家庭农场

第二节 完善提高家庭农场



兴办家庭农场以后,实行大农场套小农场的双层经营管理体制,推行盈亏大包干的分配形
式,这种形式冲破了国营农场经营模式的束缚,砸碎了大锅饭、铁饭碗,起到了调动职工生产
积极性的作用。但是,这种形式只是确定了职工经营者的地位,农机具、牲畜的转让,只是理
顺了模糊的产权关系,职工还不完全是生产经营、投入、风险、利益的主体。通过一年的实践,
65%的家庭农场挂账;16 个大型家庭农场4 个盈利,12个家庭农场挂账。分析原因:主要是
规模过人,家庭农场场长不懂生产,不会经营。在小型兼营家庭农场263 个中,盈利145 户,
平衡5个,亏挂86个。亏挂的86个家庭农场基本是以农为主的单一经营,经不住自然灾害的冲
击,个别家庭农场责任心不强,存在着等、看、减等思想。此外生产、生活费垫支,粮食管理
失控,也是挂账大幅度增加的主要原因。

1986年牧场开始完善、提高大农场套小农场的双层经营管理体制。第一是稳定小型独户兼
营家庭农场499 个,承包少量土地,发展多种经营,从牧场的资源特点出发,促进农牧结合、
农林结合、农副结合。第二是调整规模过大、经营单一的大型家庭农场16个,在自愿的前提下,
对已转让的拖拉机、农机具回收,成立15个机械联合承包组。第三是调整农业收费项目,减轻
家庭农场负担。第四是种植业强调“六统一”,即统一农业生产计划、统一农业常规措施和农
艺流程、统一农田基本建设、统一购种、统一农业机械调配使用、统一农牧产品销售、结算,
有效地控制了产品失控现象。1987年首先推行了家庭农场“两费”(生产费、生活费)自理,
农场不予垫支。家庭农场经营的土地变一田为三田。即口粮田、饲料田、责任田,按人口定量
标准和土地正常产量划给口粮田。按饲养的牲畜数量及场规定的饲料标准,划给饲料田,上述
两田产品不上交。责任田,产品统一交场。这种形式既解决了家庭农场的口粮、饲料,又解决
了粮食管理失控。1988年以后,牧场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1989年家庭农场签订了土地
长期不变的承包合同。至此家庭农场拥有了土地使用权,他们按照合同,自主经营,成为生产、
投入、利益和风险的主体,使生产者和生产要素做到了有机结合。大农场宏观调控的优越性和
家庭农场分散经营的积极性得到了有效的发挥。

家庭农场出于自身生产经营的需要,自己安排劳动时间,自行调整种植业结构,自行分解
产业间的分工,在完成农牧业生产的前提下,极大限度的利用剩余时间,从事养殖业及副业生
产。于是粮油加工、饲料加工及家庭作坊等应运而生,部分职工逐渐从土地上转移出去,发展
养殖业及庭院经济,从事个体贩运、理发、成衣及集市贸易等第三产业。牧场在鼓励、扶持的
同时加以引导和规范,促进了第三产业的发展。1991年垦区启动百亿斤商品粮基地建设项目,
牧场以此为契机,投资38万元,用于农机设备更新改造,重组农机站,充分发挥大机群作业的
优越性。1992年为了调动家庭农场偿还陈欠的积极性,场决定,家庭农场欠场方的陈欠以及场
方欠家庭农场的款,均按现行的银行存、贷款利率计息。到1994年家庭农场两费自理率达到100
%。1995 年改革进一步深化,首先是家庭农场当年不允许挂账,先交钱后种地。其次是完善土
地承包合同,通过深入调查、全面衡量、科学测算、全面考虑土地的产出率及机械、喷灌等各
生产要素的占有量,科学严密地确定承包指标,双方认定后签订土地长期承包合同,公证后从
法律上肯定了家庭农场经营土地的权属。鼓励家庭农场种地、养地、科学种田,实现过腹增值
的目的。1996年实施“五大战略”的经营方针,突出了双层经营管理体制的提高。第一是实现
了四个转变:一是饲养业由副业型向专业化、规模化转变;二是现有的生产队格局向区域化、
集约化转变;三是现有的粗放型经营向标准化饲养,高投入、高产出、高效益方向转变;四是
由行政领导型向服务型转变。第二是推行了草原全面承包,全场承包草原22万亩,签订合同1020
份。1998年土地承包期延长至30年,家庭农场自主经营,全场921 个小型兼营家庭农场真正成
为生产、投入、利益和风险的主体。做到了土地、草原、核算、机械、盈亏五到户。基本实现
了劳动、技术、规模三个效益的有机结合。科学完善的双轨制已具雏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