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管理概述
第一节 管理概述
建场初期,牧场没有专门的土地管理机构,土地管理属于空白,开荒无计划,放牧无边界。
与周边的农村社队只沿用于习惯生产界线。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牧场进入了以经济建设为主
的快速的发展时期,1982年嫩江国营农场管理局组建了土地管理办公室,牧场也相应成立了土
地管理办公室,土地管理办公室行使牧场的土地管理业务。主要是排解边界纠纷,根据牧场的
“七五”规划保护耕地,严禁滥垦乱牧。1986年《土地法》公布实施,土地管理有了可靠的法
律依据,土地科加大了《土地法》的宣传力度。每年的土地日(6 月25日)作为《土地法》宣
传日,利用板报、标语、广播讲话和电视讲坐等形式宣传土地法律法规,宣传“十分珍惜和合
理利用每一寸土地”的基本国策。1988年10月牧场成立了以场长为首、有关业务科室领导参加
的“土地法规监察小组”,各生产队队长任兼职的土地监察员。使牧场的土地管理真正纳入各
级领导的日程,走上了经常化、管理化的轨道。1989年场土地科上划嫩江国营农场管理局土地
处,业务部门的管理职能进一步加强,同年管局土地处统一部署了全局性的土地申报登记。从
1985年5 月至10月,全场1750个宗地全部勘测登记完了,并建立了地籍档案。1992年根据上级
业务部门的要求,又进行了重新登记,核发宅基地土地使用证,全场核发土地使用证1750份,
至此,牧场的土地管理走上了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1997年,为了进一步开发和利用好现有的自然资源,尽快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牧
场下发了《绿色草原牧场土地管理规章制度》。这些制度包括:《耕地保护制度》、《建设项
目立项申报制度》、《宅基地审批制度》、《用地呈报制度》、《退耕呈报制度》、《建设项
目验收制度》、《土地变更调查制度》和《执法检查制度》。
2000年,农垦齐齐哈尔分局在查哈阳农场举办“国土资源杯”知识竞赛,牧场派团参加,
荣获团体总分第四名。
从1991至2000年,除1994年外,牧场土地科一直是嫩江农场管理局土地管理先进科室。牧
场两次被授予土地管理三无场,即:无违法批地、无违法管地、无违法用地。土地科侯石山科
长也多次被授予嫩江农场管理局土地管理先进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