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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土地使用制度改革

第四节 土地使用制度改革



为了适应全省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工作的需要,加强土地价格的宏观控制管理,逐步建立和
完善地价体系,1995年5 月,牧场土地科派员参加了嫩江管局土地局在查哈阳农场举办的“清
产核资中企业单位土地价格评估骨干培训班”,培训班结束后立即开展工作,全场评估土地11
宗,126126平方米,估价2311028.52元。

1996年3 月,黑龙江垦区下发黑垦局发[1995]54号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土地使
用制度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垦区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步伐,管好用好垦区土地资源,保障和
促进土地使用权的合理流动,建立和规范土地市场。一是对新增设项目用地,除党政机关、公
益事业等国家规定的项目用地进行划拨土地使用权以外,其余全部开始实行土地使用权有偿出
让或有偿划拨;二是对原划拨土地使用权的非农业用地,凡没收取土地使用费的,均应按同样
标准收取土地使用费;三是按黑垦局[1994]174 号文件要求,清理整顿土地“隐形市场”;
四是鼓励盘活土地资产,为推进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创造条件;五是搞好“五荒”使用权的拍卖
和开发利用。牧场根据上级精神和嫩江管局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工作会议的要求,开始了土地使
用制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