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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查办案件

第三节 查办案件



1985年以来,牧场纪检监察部门不断加大办案工作力度,严肃查处一批领导干部违法违纪
案件,比较典型的有:

1986年供销科采购员因挪用公款被司法机关逮捕入狱。10月牧场党委下发黑绿党发[1986]
34号文件和黑绿党发[1986]31号文件,处理了盗窃油田物资和财务人员贪污2 起案件。1987
年场对大庆安装公司领导,在工作上弄虚作假,经营管理混乱,损失浪费严重,公司经营亏损
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撤销科级职务,副经理给予党内警告。

1989年第二生产队党支部因倒卖化肥,支部书记受到了批评教育;四队党支部倒卖饲料盐
违反财经纪律,给予通报批评。

1991年场下发黑绿监发[1991]12号文件对原卫生科长、粮油加工厂厂长参与赌博给予处
分的决定。

1996年第七生产队会计因贪污公款受到记过处分。九队党支部书记因挪用公款,少交利费
受到撤职处分。

  1998~1999年纪委监察部门接纳来信4起,核实后全部结案。

  2000年核实违纪案件4起,结案4起。推动了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和党风廉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