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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民主管理

第二节 民主管理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职工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企业领导制度的组成部分。

  一、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根据《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的基本原则,牧场工会于80年代中期建立了职
工代表大会制度,在多年的实际操作中不断地进行丰富、完善和提高,形成了一整套完整的、
体现出牧场特色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随着牧场双层经营管理体制的不断完善和提高,产业
结构调整和劳动用工制度的改革不断深化,牧场的经济结构也发生了深刻变化,各种利益关系
的调整引发的碰撞,需要使用职代会的审议决定权力。因此,职代会的内容不断增加,形式也
有所变化。1990年以后,企业民主管理的法律法规相继出台,不仅规范了企业的经济行为,同
时也进一步明确了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企业行使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
力的机构。从而保证了在改革中职工主人翁地位的实现和经济利益不受侵害。

牧场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的内容主要是:场长工作报告、生产管理、经营承包方案和各项改
革方案,财务预算、决算,征集提案、提案解答及上届提案落实情况反馈。随着牧场改革的逐
步深化,企业的每项重大改革措施或政策出台,都需事先在职代会上审议通过。如推行家庭联
产承包责任制、创办家庭农场、推行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企业的承包租赁、拍卖、转制、机构
改革、劳动用工制度改革等涉及企业和职工切身利益等方面的内容。1993年增加了牧场资金使
用情况的报告。1994年增加了对副科级以上干部的民主评议内容。1995年增加了企业招待费使
用情况向职代会报告的内容。1995年牧场作为试点场,用工制度实现了《合同制》,职代会也
随之增加了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等内容。1996年12月八届一次职代会,增加了民主选举场
长的内容。1998年对民主评议干部的方式又进行了改革,由职工代表只划票改为职代会民主评
议与党委组织部门考核相结合,进行民主测评。由于内容和时间上的差异,此项内容单独进行,
于每年秋季专题召开职代会进行,这样职代会由每年一次变为两次。

场召开职代会80年代自行召开,会后向管局工会、党委做出书面汇报。1990年以后,管局
工会建立了审批制度,这样牧场在召开职代会之前,整理好材料,包括会议程序、内容、方式
方法及会议准备情况等,由牧场工会主席和有关领导报管局工会,批准后召开。

职工代表的选举是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法产生,能充分代表职
工利益行使民主权力。代表选出后要经过短期培训,提高职工代表的素质,培训内容主要是职
工代表的权力和义务,相关法规和参政议政方法、途径等。培训一般都是在职代会前,由各基
层工会组织实施。

二、参政议政民主管理

组织职工参政、议政,参与民主管理企业是场工会的主要工作职能,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
经济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作用。牧场工会的民主管理工作主要体现在两个层次,一是场
工会在牧场重大决策和处理、理顺、协调职工和场方利益时的作用,二是基层工会和职工代表
在参与本单位管理与服务时的监督作用。

1991年场工会首先成立了企业民主管理委员会,由场长、党委书记、工会主席和有关业务
科室领导组成,职工代表席位不少于三分之一,场女工委员会主任参加。行使对企业生产经营
等方面的民主管理权力。《劳动法》公布后,随着劳动用工制度的改革,民主管理委员会的地
位和作用进一步得到加强。并逐步完善了工作制度、检查监督作用。使职工意见能及时反馈到
决策层,减少了矛盾,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1993年春,家庭农场职工因交售鲜奶与乳品厂
收奶员发生矛盾,群众反映较大,场工会“民主管理委员会”立即组织职工代表轮流于每天收
奶时间到现场实际调查,委托中心化验室化验员实际化验,妥善地化解了矛盾,理顺了关系。
各生产队的民主管理委员会积极配合生产队领导在承包草原、耕地及确定承包指标等与职工切
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上发挥了积极作用,在职工奖惩、执行队规民约及财务收支等方面充分
发挥了监督职能。既充分体现了民主管理,又增加了透明度,化解了矛盾。1995年5 月,牧场
制发了[1995]5 号文件,实行副队级以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及个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1997年9 月场党委印发了《绿色草原牧场基层领导班子办事公开化制度》。为场务公开,增强
透明度,自觉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带了好头。牧场从财务公开入手,把家庭农场的经济收入、各
项利、费、税指标,各项行政开支等张榜公布,定期公开。在克山农场现场会议之后,牧场也
召开了现场会,建立了组织,完善了内容和机制。1990年牧场被农场总局授予民主管理先进单
位。

三、签订集体合同制度

劳动用工制度改革以后,企业职工由过去的固定工人变为合同工人。劳动关系发生了变化,
为了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规范和约束企业、职工双方的权力和义务,保障职工的权益不
受侵犯。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的要求和管理局工会的部署,1996年12月26日,在场第八届职代
会第一次会议上,工会主席郑国芳与场长许吉万签订第一份集体劳动合同。内容包括:企业用
工、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劳动安全、卫生及福利待遇等。合同有效期为二年,以后每二年签
订一次,从1997年底起,在集体合同中增加了单位行政按时足额拨交工会经费的内容。

为了妥善处理在履行集体合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场工会还成立了“劳动争议调解
委员会”和“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由工会主席担任主任。

四、民主评议干部

民主评议干部是《企业法》赋予职代会的一项民主权力。1997年以前,历届职代会上民主
评议副科级以上干部,由职工代表划票评议,起到了监督考评的作用。1997年10月4 日,以管
局党委副书记周长荣为组长的“民主评议干部”工作组进场,10月8 日场召开八届二次职代会。
会议中心为贯彻中央四部委《关于做好国有企业领导班子考核建设的通知》和全国总工会《关
于职代会民主评议企业领导干部的实施意见》。根据齐垦办发[1997]7 号文件的要求,对场
党政班子成员进行民主评议。大会首先以无记名投票的形式增补了民主评议干部的小组成员和
通过了民主评议干部实施细则。接着党政领导依次述职,然后是分组评议,最后是民主测评场
领导。会议通过了“民主评议”领导干部报告。试点产生了轰动效应,以后在齐分局全面推开,
职代会也由每年一次改为二次。

五、民主选举领导干部

牧场于1995年以第八生产队为试点,实行民主选举队长。经过民主推荐和竞选演说,罗景
宏当选为民主选举的第一任生产队队长。10月份管局党委书记吴占柱带领管局年度干部考核小
组来场考核场级领导班子,分别与场、科、队级领导及场直单位主要领导,部分职工代表座谈,
召开干部大会进行民主测评,对后备干部进行民主推荐,在考核的基础上,于1996年12月26日,
牧场八届一次职代会上,进行民主选举场长。首先分局党委书记吴占柱向职工代表反馈了场级
领导班子考核情况,管局组织部长刘玉清就民主选举有关问题做了说明,出席会议代表118 人,
许吉万以满票当选场长,任期至1999年12月。1997年以后在第八生产队试点基础上,民主选举
队长陆续在全场推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