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职工自营经济
第五节 职工自营经济
职工自营经济是由职工庭院经济的不断发展演变而来的。由工会的庭院经济指导小组负责
引导、扶持和管理。1985年全面兴办家庭农场以后,广大职工家庭成为自主经营、自担风险、
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家庭农场出于自身生产经营的需要,自己安排劳动时间,自行调整种植
业结构,自行分解产业间的分工,在完成农牧业生产的前提下,极大限度地利用剩余时间,以
房前屋后作为场所,从事养殖、棚菜及家庭作坊等生产。随着家庭农场的不断完善和提高,职
工的庭院经济也不断的发展壮大,部分职工从土地上走出去,发展养殖业和自营经济。1994年
工会从山东引进小尾寒羊100 只,由11户职工家庭自行饲养,到年底发展到155 只。1995年全
场小尾寒羊发展到328 只,从业户32户,收入78000 元。1993年职工庭院经济产值达到763 万
元,从业人均收入突破1000元,成为职工家庭收入的重要经济补充,庭院经济已发展到一定规
模。实施发展经济的“五大战略”以来,牧场成为嫩江农场管理局的主要奶牛生产基地,奶牛
存栏达到2440头。
1994年牧场庭院经济指导小组更名为自营经济指导小组,职工自营经济办公室设在场工会。
完善了规章制度和例会制,指导小组成员由场主要领导牵头,业务科室领导参加,至此,职工
自营经济作为一项重要的经济形式纳入了领导的工作日程。1995年全场自营经济产值1181万元,
纯收入为728 万元。1997年自营经济从业户达到1457户,从业人员4985人,总产值达到1780万
元,纯收入983 万元,人均收入1972元。到1999年末自营经济产值达到2800万元,纯收入1400
万元,从业户均收入9000元,人均收入4000元。已成为牧场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
牧场历年职工自营经济情况表
(1987~2000年)
表6-7
0000104;[/$$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