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打击犯罪
第三节 打击犯罪
开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是牧场公安部门的重点工作。根据上级公安机关的部署,结合
牧场的实际情况,从1983年开始,开展了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并把“严打”斗争作为社会
治安综合治理的首要环节。1985年,在公安分局内设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按照嫩江农
场管理局政法委的指示精神,在牧场党委的领导下,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实行“谁
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形成了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局面。1994年
嫩江管局政法委提出开展“十户联防”活动,1995年在全场普遍推开。1996年分局政法委提出
在全分局范围内开展“五套体系”建设活动,牧场经过一年的努力,基本形成了警、企、民共
建,党、政、群齐抓,产、服、管结合,打、防、控联动的一体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新格局。
1997年开展了创建“安全文明小区(队)”活动,年底九队、十队两个生产队被齐分局党委授
予“安全文明队”;1998年底,职工医院、场教委被农垦总局授予“安全文明单位”称号;六
队、七队被齐垦分局党委授予“安全文明队”称号。牧场也多次被农垦总局党委、齐垦分局党
委授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场。
1995年10月,全国开展了以“破大案、打团伙、抓逃犯、缴黑枪”的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的
专项斗争。这场斗争也称为“百日攻坚战”。根据当时的治安状况,牧场的“百日攻坚战”,
延长到3 月底。接着又开始了春季“严打”斗争,持续到年底。1997和1998年“严打”斗争,
是根据牧场的实际情况开展的。在这次“严打”斗争中,破获5 起重、特大案件,抓获犯罪嫌
疑人5 人,捕判5 人,严厉打击了刑事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维护了社会治安的稳定。
刑事案件统计表
(1985~1999年)
表6-10 单位:起
0000107;[/$$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