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一节 机沟沿革

第九章 检察工作

第一节 机沟沿革



牧场的检察工作,由场检察室负责。检察室是齐齐哈尔垦区人民检察院派驻机构,受牧场
党委和齐垦分局检察院双重领导。其职责:一是受理辖区内公民的举报、控告和申诉,接受违
法犯罪分子的自首。二是经检察长批准,对发生在本辖区内属于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
进行立案前的调查和立案后的侦察。三是对辖区内缓刑、假释、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和监外执
行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工作进行检察。对人民检察院决定免诉人员进行帮教。四是结合检察业务,
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检察长交办的工作。

1989年10月,依照嫩垦字[1989]8 号文件精神,牧场组建检察室,编制1 人,丰礼为助
理检察员。1992年丰礼为牧场检察室副主任、检察员,1999年4 月,经黑龙江省人大任命,丰
礼为绿色草原牧场检察室检察员至200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