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联产承包责任制
第一节 联产承包责任制
1979年10月农垦部在武汉召开的国营农场经济管理会议,确定农场对生产队实行以“包、
定、奖”为主要内容的责任制,在生产队内部实行“任务到组,责任到人,定额计分,以分
计奖”的办法。嫩江国营农场管理局于1981年开始实行这种联产承包责任制。当时,除少数
经济效益好一点的农场实行生产队联产承包外,多数农场实行了生产组联产承包责任制。这
个办法部分打破了等级工资制,使生产者的努力得到部分物质利益回报,焕发了生产积极性,
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生产的发展。例如查哈阳农场自1956~1980年,连续25年经营亏损,
1980年亏损额高达1 207万元。1981~1982年该场结合本场实际落实联产承包责任制,对分场
实行盈亏大包干,生产组建立了以“专业承包,联产计酬,浮动工资,超产分成”为主要内
容的生产责任制,调动了生产积极性,扭转了长期亏损的局面,两年获取总利润234.2万元。
这个场1982年有少数职工家中劳动力多,搞了家庭联产承包,其效果明显比生产组承包好。
1983年有更多的职工要求家庭承包,农场按照职工的意愿制定了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方案,
同承包户签订了以“定产品产量、定成本、定收入、定上交额、超收部分归己,亏损挂账”
为主要内容的承包合同。还制定了“五统两分”的制度,即统一计划、统一生产措施、统一
耕作、统一销售、统一分配;作物分户管理,产量分户计算。当年签订家庭承包合同的职工
2 960户,占全场8 000多种植业户的37%。家庭承包比生产组集体承包的优越之处主要有两
个方面:一是承包户家中所有劳动力都能参加生产(小组承包只能正式职工参加生产),投入
的劳力多就可以精耕细作,例如新立分场五队承包产的大豆田与承包组的大豆相邻种植,由
于连雨草荒严重,承包户不但全家老少一起上,还找亲友相助,治住了草荒,秋后大豆亩产
133.4公斤,而承包组的大豆田因投入的劳力少、没能治住草荒,大豆亩产只有66.15公斤。
二是家庭承包不依不靠肯投入,全场承包户仅就化肥一项每亩平均比上一年增加2.85公斤,
增产粮食1 487万公斤,增收594万元。实践证明承包到户比承包到组好,因此,1983年该场
有三分之二种植户实行了家庭承包,加之当年自然条件也比较好,因此,创造了粮食总产、
单产、利润、人均收入四超历史的大好形势。
其他农场也都与查哈阳农场相似,自搞承包以来,年年都有新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