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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配套改革

第三节 配套改革



建立大农场套小农场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仅有新旧体制
转换过程中的摩擦,还要受到其他领域的制约。因此双层经营机制运作、发展、完善乃致成
熟的过程中是要冲破很多难关,而这个过程的完成是要靠配套改革相辅相成的。
一、强化生产队职能。土地分散经营后以为一纸完备的经济承包合同就可以做到统分结
合了,这种“以包代管”的现象,造成了很多失控。1989年进行的第一项配套改革就是强化
生产队的职能,发挥大农场统一经营的优势。双层经营体制旨在发挥大农场统一经营和小农
场分散经营的两大优势,为使两个对立统一优势有机结合,并得到很好的发挥,关键靠生产
队去管理协调。管局下发文件明确了生产队的三大职能:一是经营管理职能。把生产队作为
一个经营层次,其经营管理职能包括宏观决策、计划、组织、发包、协调、核算、收缴利费
税乃至从事各种经济活动;二是服务职能。为家庭农场和各种承包组织提供产前、产中、产后
服务;三是社会职能。鉴于农场没设乡、村政权,生产队对本队的民事、防护、文化、教育、
卫生、计划生育、村屯建设、居民管理等进行政权性的社会管理。并根据三大职能给予生产
队在严格尊重家庭农场经营自主权的前提下以足够的权力。
二、建立社会化服务体系。在农垦的经济活动中历史上已经形成了五大服务体系,即农
机水电服务体系,提供电力、灌溉、抗旱排涝等各种机械作业项目的服务;农资服务体系,
提供良种、化肥、农药、农机零配件等服务,确保家庭农场的生产需要;农业技术推广服务
体系,提供技术推广、指导与咨询服务;多种经营服务体系,为养殖业生产提供良种、防疫、
治病等服务;农产品加工销售服务体系,统一收购、加工和销售家庭农场生产的农副产品。
这五大服务体系,在改革以前都要由农场统一安排与运作,1989年以后,逐渐建立起社会化
服务体系,到1991年除水利、电力两公司为国有私营外,其他均由集体或个体经营,例如生
产资料的供应,总场设生产资料商店,分场、生产队设联销点,做到服务上门,由于均是个
体专业户经营,服务质量很高。各生产队的农业技术员、畜牧技术员、兽医等科技人员都与
家庭农场签订科技承包合同,进行有偿服务。
三、干部实行聘用制。职工实行合同制,打掉了干部职工依赖国家的思想,在此基础上
积极发展私营经济和个体经济,促进种植业领域的剩余劳动力转移,到1998年全局就有14 222
人从土地上转移到第三产业领域上去,占种植亚劳动力的41%。此外还有一些围绕双层经营
体制的配套改革,如发展开发型家庭农场、发展土地规模经营,实行“三田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