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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护林防火

第七节 护林防火



护林防火是森林资源保护的重要措施之一。每年3月15日到6月15日为春季防火期,9月
15日到11月15日为秋季防火期,共计5个月时间。从1985年到2000年底全局未发生过火警、
火灾。保证了全局森林资源的安全。
1987年大兴安岭‘5?6’特大森林火灾后,各级领导更加重视森防工作,管局建立了森林
防火指挥部,下设护林防火办公室。各农牧场也相应成立了森防组织,166个生产队都配备了
护林员,全局有护林员170人,森防办8个,人员43人。在防火期内有一支专业扑火队15人,
半专业扑火队7支计80人。
森防重点场是绿色草原牧场,富裕牧场一区,查哈阳农场金边分场。分局每年进行两次
森防工作检查,查工作漏洞、查火灾隐患,宣传森林防火重要性,提倡保护林木是每个公民
的责任和义务。特别是自1991年以来森防工作比较扎实,成绩突出,两次被总局评为森林防
火先进单位,一次被齐齐哈尔市政府评为森林防火先进单位。
分局每年都相应调整森防组织成员,制定森防工作方案,扑火预案,在重点区域进行扑
火实战演习。从1991年起加强防火通讯设施设备建设,1990年前全局有森防指挥车四台,绿
色草原牧场建起了森防牤望塔,管局同绿色草原牧场、泰来农场建立了无线电台,解决两场
通讯不畅的问题,配制了4对对讲机。1991~1995年,又加配了4台防火指挥车,4对对讲机,
30台风力灭火机等防火设施设备。2000年底全局已有森防指挥车、运输车10台,无线电台3
部,对讲机18部,微机1台,传真电话1台,风力灭火机40台,瞭望塔1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