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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三留粮的管理

第三节 三留粮的管理



齐垦区内部留用的粮食,包括:种子、饲料、口粮以及工业用粮,统称为三留粮。三留
粮要贯彻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兼顾的原则。以国民经济计划为依据,按省农垦总局规
定的统一留粮标准制定计划。
每年各农场制定三留计划时,还要根据年度生产财务计划、国家定购任务、垦区系统内
调拨计划和留粮标准,结合当年生产粮食品种比例及质量,统一安排三留数量。三留粮要分
库保管,出入库检斤过秤,记清账目,专粮专用,保障供应。
——种子。农用种子,要按上级批准的农业生产计划在春播前编报用种计划,经生产部
门和粮食部门共同研究审批,由粮食部门签令动库。每亩地留种量以选后量即为供应和使用
的最高限额,留种标准量以农场为单位不得随便超量。
正常年份的实际用种留量表
表3—7 单位:公斤/亩


——口粮。口粮留量按每人250公斤原粮计留(水稻加30%),副食豆按每人11公斤计留。参
照城镇口粮供应标准,结合农垦企、事业单位实际情况,以农工月定量22.5公斤为基线,
在不超过人年应留原粮总量的前提下,按工种劳动强度确定。
1992年农场总局制定的口粮标准
表3—8 单位:公斤/人,月


对井下、水利、采石、伐木等重体力劳动和参加劳动的家属,人日另补粮0.1—0.25公斤,
豆油每人月供应0.5公斤。
——饲料。按牲畜类别每头(匹、只)留粮标准为供应和使用的最高限额。要求以生产队
为单位计留不得超过。要保证饲料的供应数量,防止以次顶好,影响畜牧业发展,增加饲料
消费量。留料标准为:种马180公斤,种牛180公斤,基础公母猪500公斤,役马1 000公斤,
奶牛1 500公斤,后备公母猪250公斤,役牛300公斤,育肥猪250公斤,非役牛100公斤,仔
猪15公斤,鹿40公斤,羊20公斤,禽15公斤,豆饼1公斤顶1公斤精料,糠 麸3公斤顶1公斤
精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