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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经营效益

第四节 经营效益



——物资公司的盈亏情况。1986~1990年物资处按供应数量收取各农场的管理费和赚取
差价费,平均每年收取汽油、柴油、原煤等管理费120万元左右,收取钢材、木材等管理费
30万元左右。每年获纯利润40~50万元左右。1991~1993年,农场总局将油料、钢材等70%
的供应权收回后,物资公司自行采购物资销售给农场和农村,每年获利5万元左右。后来又
允许农场直接到厂、矿采购后,物资公司的经营效益则是每况愈下,连年亏损,每年亏损14
万元左右。1999年物资公司拖欠职工工资60多万元,欠外债800多万元无力偿还,有债权700
多万元无法收回。2000年停止营业。
——化肥公司的经济效益也逐年下滑。由1986年盈利51 000元,下降到1998年的9 000
元。1999年销售化肥3万吨,其中销往农村的15 000吨的货款已收回,而销往农场的15 000
吨货款尚未收回。1999年公司尚能维持14人的开支。2000年化肥市场发生变化,各农场所需
化肥、农药可到厂家直接订货。这样,化肥公司于当年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