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四节 家庭农场

第四节 家庭农场



按照中央精神,黑龙江垦区自1984年开始兴办职工家庭农场。1984年嫩江管局试办了72
个家庭农场,其中种植业为42个,饲养业为27个,林业为2个,水产养殖业为1个,全局有承
包专业户8 991个,小组承包1 939个,参加承包的职工19 792人。到1985年,进入了以全面
兴办家庭农场为突破口的经济体制改革新阶段。全局家庭农场发展到13 369个,各种专业户
2 716个,合计16 085个,家庭农场从形式上得到不断完善,13 369个家庭农场中,独户家
庭农场12 240个,联户家庭农场1 129个;以种植业为主的家庭农场11 950个,家庭牧场618
个,家庭林场216个,农牧兼营型家庭农场585个。同时,还有服务专业户43个,农机专业户
747个,加工专业户44个,运输专业户374个,商业专业户11个,自营户890个,其它类型的
189个。家庭农场在规模上具备了一定的生产能力,全局家庭农场占有耕地1 152 280亩,占
总耕地面积的82%。初步形成了国有农场统一经营和家庭农场分散经营相结合的双层经营体
制。
垦区兴办农庭农场的初始阶段,实行大包干的分配形式,只是确定了职工经营者的地位,
农机具的转让只是理顺了模糊的产权关系,职工还不完全是生产经营、投入、风险、利益的
主体。生产仍然靠农场垫支,粮食管理失控,形成了“挂账”大幅度增加,负盈不负亏的现
象非常严重。企业陷入“垫、贷、挂、亏”恶性循环的怪圈。这个怪圈使多数农场陷入困境,
如查哈阳农场经济陷入低谷,经营十分困难,农场没有流动资金,银行拒绝贷款。在这种形
势逼迫下,该场下决心全面推行“家庭农场生活费自理、生产费自理制度”,1988年春,查
哈阳农场职工自筹资金1 035万元用于生产,实现了黑龙江垦区改革的新突破,从这一年起,
生活费自理、生产费自理的“两自”制度开始深入千家万户并逐步在垦区全面推开。
1994年1月召开的全国农业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要下决心推行生产费和生活费自理,
两年内所有农场的农业生产都要做到职工自费经营,并尽快做到土地承包到户、核算到户、
盈亏到户、风险到户(即四到户)。实行“两自、四到户”,彻底改变了农业职工的工资分配
制度,并使之成为生产、投入、利益和风险的主体。从而使国有农场农业双层经营体制改革
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由于“两费自理”和“四到户”给农场和职工带来巨大效益,并促进
农业生产的大发展,所以很快就在垦区全面推开。截止1997年,齐齐哈尔分局已有职工家庭
农(林、牧、渔)场19 274个,生产费自理金额5 482万元,自理率达到100%,生产费自理金
额21 990万元,自理率99%;家庭农场人均收入达到3 000余元。农机具实现全部转让到户,
土地固定租赁经营面积达到108万亩,占全部耕地面积的76%。1999年,全局土地固定租赁
经营面积达到122万亩,占全部耕地面积的86.2%。2000年全局人均纯收入3 237元。
大农场套小农场双层经营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促进了垦区农业的大发展。1997年与兴办
职工家庭农场前的1984年相比,主要农产品产量增加2.7倍,职工生活得到了明显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