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预算外资金管理
第五节 预算外资金管理
齐分局现有收费单位92家,其中集中核算的52家,独立核算的40家,收费项目26种。
1992年前,预算外资金交地方财政专储,而垦区没有财政,各企事业收费均自己支配,
坐收坐支现象十分严重。截止到1992年齐垦区预算外资金专储为零。
1992年成立了预算外资金管理局,为行政副处级,隶属计财处。各农牧场、公司、煤矿
成立预算外资金管理站,隶属计财科。
一、搞好宏观调控
每年初,根据各收费单位上报的预算外资金的预计收支情况核定单位收支预算。全局每
年收缴预算外资金1 200万元左右,支出控制在1 000万元左右。要求各单位要量人为出,节
约开支,严格执行预算计划。如有特殊情况要请示报告,经预算外资金管理局审批后方可执
行。
二、严格规章制度
1、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收缴的预算外资金必须上交预算外资金管理局专储,按
预算计划下拨使用,不得坐收坐支。
2、收费必须使用省财政印制的统一票据。购买票据要持“票据准购证”,并交回完整
的旧票据存根方可领购新票据。
3、必须以司法、物价部门颁发的“收费许可证”进行收费,不准乱收费。
三、对收费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自预算外资金管理局成立以来,对全局92家收费单位进行3次清理检查。
1、查出少数单位票据不完整、有破损、撕毁、遗失等现象,对这些单位严肃批评,限
期查清原因,制定改正措施,对直接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
2、查出开具票据不合法现象,甚至有巧立名目乱收费问题。没收不合理收费30万元,
对直接责任人罚款100—200元不等。
经过严格管理,预算外资金专储额1997年达到1 700万元,专储率达到95%,局直企事
业单位达到了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