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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市场管理

第三节 市场管理




一、市场建设与发展
齐垦区集市贸易起步较晚,最早的集市是70年代查哈阳农场和克山农场的两个集贸市场,
当时规模都比较小,经营项目也比较单一,以买卖家禽、农副产品和农机具为主。党的十一
届三中全会以后,国家实行改革开放,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明确了“集市贸易是现阶
段商业的必要补充和商品流通不可缺少的渠道,是社会主义经济的组成部分”。从此,各农
牧场的集市贸易才逐渐有所发展。到1986年,全垦区集市贸易市场发展到8个,其中货棚511
平方米,货台204平方米,露天市场1 250平方米,市场总面积1 761平方米,年成交额69.7
万元,年成交量312吨。其中,肉类市场年成交54吨,果品类市场年成交76吨,水产品市场
成交16吨,粮食市场年成交4.6吨,蔬菜市场年成交166吨。1986年收纳市场管理费7120元。
1987年,按照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的一系列指示,把组织培育、完善社会主义市场体系作
为中心工作来抓,市场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到1988年市场总面积增加到3 043平方米,顶
棚574平方米。年成交额168.31万元,粮食类成交量244吨,猪内成交量118吨,蔬菜成交量
982吨,牛羊肉成交量也大幅度增长。到1990年7月,全局共建市场9处,总面积为5 061平方
米,其中货棚781平方米,货台374平方米,市场建设总投资29万元。
截止到1998年末,又建市场8处,其中封闭和半封闭市场3处,市场总面积25 000多平方米,
设有货棚17 000平方米,货台2 000平方米。摊床床位760个,从业人员1 590人,年成交量
2 721吨,年成交额1 717.85万元。市场建设投资总额350万元。
2000年集贸市场情况一览表
表4—6


二、市场管理
1984年以前,市场由各农牧场设市场管理所或市场服务中心来管理,工商局成立后,根
据市场发展情况,先后在各场工商行政管理所设立市场管理所进行市场管理。
在农贸市场和副食品市场管理方面,各市场管理所根据黑龙江省集市贸易管理细则和有
关规定,在市场内设广播、黑板报等,利用多种形式宣传市场法规、物价政策和食品卫生管
理细则等。对依法经营的好人好事和违规者的处理结果都及时公布。市场上设公平秤、举报
箱,以强化监管。普遍提高了经营者的职业道德和法律观念。各市管所还举办集市日活动,
鼓励边远生产队或周边农村参加市场交易,并为他们提供便利条件,降低收费标准,优先安
排摊位,及时为他们排忧解难,促进了市场的繁荣。
在生产资料和石油市场管理方面,每年春耕期间,都要组织各驻场工商所对化肥、农药
和石油经营者进行检查,对非法经营的进行查处,对正常经营者也严把质量和物价关,绝对
禁止抬高物价和假冒伪劣产品进入生资市场,维护主渠道经营的正常进行,维护消费者利益,
确保农业生产的有序进行。
在粮食市场管理方面,根据国务院提出的搞活粮食和其他农副产品流通的精神,对全局
的粮食市场进行了调查摸清情况,支持各场因地制宜积极发展粮食市场,鼓励农民以多种形
式进入粮食流通领域,并加强对粮食批发市场的监督管理,防止少数人利用不正当手段垄断
经营。多年来,粮食市场发展比较健康,并且迅速形成规模,无论是吞吐量,还是辐射范围,
均有长足的发展。
1998年,根据省政府(1998)61号文件及总局粮食工作会议精神,齐垦分局成立了粮食市
场管理组织,分局设立粮食稽查大队,农场成立粮食稽查队对齐垦区的粮食批发市场,6个
粮食收购企业,25个加工厂进行了全面检查,通过检查整改,这些业户基本达到了手续完备,
单据使用正确,加工厂有台账,账目清晰,杜绝了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在市场管理上做到依法管理,建立管理机构,制订了各项规章制度,入场有登记、成交
有统计、出售有证明、食品有检疫;商品摆齐,干净新鲜,食品有帘,付货有夹,售货着装,
服务文明礼貌;对缺斤少两,出售假冒伪劣商品以及欺行霸市的违法行为则予以严厉打击。
在各管理所之间,开展了创“集贸市场优良管理”活动,掀起了“讲文明,树新风,比干劲,
看奉献”的市场文明管理高潮。1998年,又开展了“执法政策好,文明秩序好,经济效益好,
环境卫生好,规章制度建设好,市场设施完善好,规范管理好”等项内容的竞赛活动。在搞
好市场环境卫生的同时,还加强了对食品卫生的监督管理,市场出售的肉类、鱼类、熟食品
及各种食品必须要有卫生部门的检验合格证才能上市,以确保消费者的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