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产权管理
第三节 产权管理
1、国有资产产权管理
根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印发的《国有资产产权登
记管理试行办法》,嫩江局从1993年开始,每年都认真在国有企业组织开展国有资产产权登
记工作,并已趋于完善,形成制度。
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在于定期掌握国有资产存量,提高运营效益和防止流失。依法确定
国家对国有资产的所有权和企业对国有资产的经营及使用权,产权登记的性质是法律行为,
具有法定的约束力。
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分为:开办登记、变更登记、注消登记和国有资产产权年检表。
根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实施办
法)的通知》要求,从1996年开始,分局又对所属机关、事业单位进行了产权登记。
1999年企业登记及年检总户数为19户,二级法人企业户数为62户,行政事业单位户数为
21户,总计户数102户。
2、国有资产年度报告及保值增值指标考核
为了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逐步建立科学、规范的国有资产年度统计报告体系,
垦区根据《国有企业财产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建立了国有资产年度统计报告制度。以
便准确反映、掌握全局国有资产存量、分布、结构、运营、效益和质量等情况;了解、分析
国有经济支配和调动能力,推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促进完善企业内部管理机制;为国家宏
观决策提供依据。
国有资产年度报告的类别按资产经营性质可分为经营性资产类和非经营性资产类。在经
营性资产中,又具体分投资企业、金融企业、保险企业、境外企业。在非经营资产中,又具
体分为行政事业单位和建设单位。嫩江局在经营性资产中,只有国有投资企业一种,在非经
营性资产中,只有行政事业单位一种。
经营性投资企业类年报内容:封面;资产负债表;损益及利润分配表;国有资产总量表;
现金流量表;基本情况表;国有资本金保值增值考核情况表;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情
况表……
非经营性行政事业单位类年报内容:封面;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总表;基本情况表;
支出明细表;境外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量表。
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考核从1995年开始。每年年初对各农场和局直企业分别核定并下
达保值增值指标。年末整个生产周期结束,根据指标的实际完成情况予以考核,并兑现奖励
和惩罚。
1995—1998年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表
表4—ll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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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国有资产管理的执法检查
为了提高垦区各级领导对国有资产管理执法意识和国有资产管理的水平,按照总局的部
署先后在1996年和1997年搞了两次国有资产管理执法大检查。两次检查对象是:垦区所属国
家投资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和从事资产评估的中介机构。
检查内容:(1)资产占有单位的资产产权变动或在资产租赁中,应立项、评估而未立项、
评估的资产;(2)资产占有单位委托不具备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的;(3)资产占
有单位违背资产评估确认的结果变动产权的;(4)评估机构未经省级以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批准而从事评估作业的;(以下是1997年第二次大检查增添内容)(5)行政事业单位1993年3月
以来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不经审批、不经评估、不按规定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6)
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没有建立资金补偿制度的;(7)资产占有单位不按规定时间和要
求办理产权登记、产权年检、填报国有资产年报的。检查的时间范围:第一次检查时间的上
限是1994年1月1日,下限是1996年9月30
日;第二次检查时间的上限是1996年10月1日,下限是1997年7月1日。对有重大国有资产流
失案件可追溯到以前年度。
检查共分三个阶段:一是准备和自查阶段,二是联查和重点抽查阶段,三是总结和处理
阶段。
在两次检查前,局和所属企、事单位都落实了国有资产执法检查领导组织及办事机构。
并召开有关人员参加的会议,学习国有资产管理有关法规,研究部署全局国有资产执法检查
工作。
(1)开展自查:两次自查都是在内部进行的。第一次自查是1986年10月15日到11月15日。
自查单位共45户,其中农牧场8户,局直企业15户,局直行政事业单位22户。通过自查,全
局自1994年以来应评估、应立项而未评估、未立项的资产总额640.3万元。主要有房屋、农
机具和运输车辆。在自查中结合边整边改做了补评工作。第二次自查从1997年9月29日到10
月15日。自查总户数为44户,其中农场8户,局直企业16户,行政事业单位20户。通过自查,
发现有违规问题的13户,应评估未评估的机械设备240台,房屋4 535平方米,合计资产原值
为360万元,净值为207万元。应评未评的整体资产有两户企业,资产总额187万元。分局国
有资产管理局及资产评估所分别为其办理了立项和评估手续。
(2)组织联查:按照总局的部署,第一次检查,农垦齐齐哈尔分局负责对绥化分局的检
查。齐齐哈尔分局抽调10人,于1996年11月19日奔赴绥化分局。经过20天工作到12月10日结
束。通过联查,查出违纪项目40项,应立项而未立项、应评估而未评估处理的租赁资产原值
432万元。其中单项资产107万元,整体租赁资产单位10户,资产原值325万元。结合边查边
改,做了补评的决定。第二次负责对九三分局的联查。从1997年10月20日到29日共用了10天
时间,总检查户数29户。其中农场11户,局直企业10户,事业单位8户。通过联查,发现有
违纪问题的14户。应评的单项资产农机具及设备19台(件),房屋8栋,车辆7台。资产原值
154万元,净值117万元,变卖价值127万元。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未办审批及评估手
续的3起,违纪金额110万元。对以上违纪问题,补办了评估及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