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资产评估
第四节 资产评估
黑龙江农垦资产评估事务所齐齐哈尔分所自1994年成立以来,充分发挥分布在基层各业
兼职评估操作员的积极性,在贯彻国务院关于《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中,做了大量细致
工作,有效地防止了国有资产的流失。截止1999年11月,已完成资产(单项及整体)评估185
项。被评估资产原值49 188万元,净值41 351万元,经确认的资产评估44 121万元。评估后
升值2 770万元,升值率7%。其中评估房屋及建筑物634栋,13万平方米,机械设备5 231台
(件),运输工具178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