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工资管理与改革
第二节 工资管理与改革
1985年前,全国进行了几次工资制度改革,特别是1978年以来,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
逐步展开,工资制度也进行了改革。主要是:(1)恢复计件奖励制度;(2)实行企业工资总额
同经济效益挂钩;(3)于1985年拟定了国营大中型企业工人工资标准,把企业原来繁多的300
多种工资标准,简化为11种工资标准;(4)统一了工资区类别制度。
1985年1月7~12日嫩江管局在查哈阳农场召开了全局“企业工资改革工作会议”。各农
牧场、局直企业主管劳资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传达了省企业工资改革办公室、劳动局《关
于企业工资制度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学习了《杜显忠同志在全省企业工资制度改革工作
会议上的讲话》和《张福如同志在垦区企业工资制度改革工作会议上的总结》。这次调资的
主要内容是套改、升级(或浮动升级)、调偏并严格执行企业职T_T资同企业经济效益挂钩,
同机关、事业单位脱钩的原则,达到将现行工资制度纳入新工资制度的轨道,逐步理顺企业
内部工资关系的目的。
企业工资改革工作一直进行到1986年5月份全部结束。参加工资制度改革的职工共57 300
人,其中实行等级工资制的工人5l 508人,企业干部5 792人。月平均标准工资由改革前的
48.86元提高到64.25元,平均每人月增资15.39元。
——1988年实行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
1988年农场总局下发了黑垦局发(1988)116号文件《关于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
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挂钩的形式:工资与实现利润挂钩;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实行与上
缴利润或上缴利税挂钩等形式。除此之外,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企业也可根据自身的规模
和生产经营状况,选择和研究探索适合本企业特点的其他挂钩形式。
管局根据国家和总局有关文件精神,经请示农场总局批准,克山农场和局直粮油、种子、
化肥农药三个公司先后于1988年、1989年试行了“工效挂钩”办法。结果四个挂钩单位超额
完成了利润基数,三个公司超额完成了上缴利润指标,同时按规定职工也相应的增加了收入,
较好地体现了三者的利益关系,调动了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
1990年,克山农场、粮油公司、种子公司、化肥农药公司继续实行了“工效挂钩”的办
法,物资公司、外贸公司也实行了“工效挂钩”的办法,一直坚持到1994年末。
——增加企业职工标准工资
1990年3月农场总局下发了《关于贯彻黑政发(1990)21号文件方案》,此方案的主要内
容是“增加企业职工标准工资”,对增加标准工资的范围,增加工资的原则,增加工资的方
法等方面作了说明。
嫩江管局于1990年10月实施,经过一个多月的工作,全部完成了任务,填写了省统一印
制的《一九八九年企业职工晋升标准工资人员名册》和《一九八九年企业增加工资基金审批
表》。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职工增加工资也参照执行。
——正常考核增资和调整职工工资标准、增加工资总量
1992年,省农场总局劳动局下发了农总劳发(1992)17号文件《关于建立企业职工正常考
核增资制度的实施意见》,按《意见》要求,从1994年开始对所属盈利单位进行考核,每年
增资人数在25%,增资额掌握在288万至310万之间。主要是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兼顾
国家、企业、职工三者利益,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国家安排的工资计划,对所属企业职
工进行先浮动后固定考核增资。全局共实施了三年,所有企业单位都进行了“先浮动,后固
定,考核增资”,晋升了一级工资。
1994年根据省劳动局《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工资标准的通知》精神,农场总局下发了总
局劳发(1994)6号文件,对企业职工套改了新的工资标准。同年8月2日农场总局下发了黑垦
局文(1994)232号文件,增加了企业工资总量。确定以1993年12月31日在册企业职工月人均
50元的额度核增企业工资总额。并分两步实施,第一步先将人均30元增资量进入职工标准工
资,第二步人均20元,适当解决企业内部工资突出不合理问题,由企业自主确定。套改新工
资标准和增加工资总量两项工作同时进行,全局共有38 065名职工套改了新工资标准,同时
增加了工资总量,月增资总额达190万元。
——调整工资结构和套改工资标准
1996年11月25日农场总局下发了《关于调整企业职21232资结构和套改工资标准的通知》,
这次工资改革是近年来比较大的一次,是以省劳动局1993年调整后的工资标准为基础,将国
家和省1979年以来的物价、福利补贴一次性纳人标准工资。调整工资的标准是按企业类型和
职工职务、职称进行兑现。
总局1996年12月4日至5日在哈尔滨召开了套改工资会议,劳动局长张起和工资科长王树
范参加了会议。回来后于同年12月20日召开了各农牧场和局直企事业单位劳资科长和有关人
员参加的套改工资和培训工作会议,研究部署了全局企事业单位套改工资和技术等级培训考
核、岗位培训考核工作。在此期间分局副局长肖永久带领劳动局有关人员进行了巡回检查、
指导。各农牧场也专门召开了会议研究部署工作,场长、书记亲自主持,副职分别担任各组
组长分片包干,深入基层进行宣传教育和调查摸底工作。并在正式调资前,对企业职工的初
级工、中级工、高级工进行了培训考核,先取得技术等级证后兑现工资。
这次调整工资一直进行到1997年4月份全部结束。技术等级和岗位培训考核人数分别达
到应参加培训人数的88%,有35 800名职工套改了工资,平均增资20元,企业中在技术岗位
上的27 192人,按技术岗位兑现了工资。
——企业经营者年薪制和调整新工资标准
1996年4月28日局下发了《国有企业经营者年薪制试行办法》,这是一项企业内部分配
制度的重大改革,全局7个农牧场均实行了“经营者年薪制”。
1999年10月份农垦总局劳动局根据中发(1999)12号文件精神,下发了《企业职工调整新
工资标准的指导意见》。分局根据总局的文件精神,召开了会议,部署了工作,各农牧场先
根据自己本场的实际情况上报了实施方案,统一上报总局,总局于1999年12月8日以农总劳
复(1999)16号文件予以批复。齐分局于12月13日下了齐劳发(1999)4号文件,转发了总局的
批复,同时要求各基层单位制定职工调整工资具体方案在2000年1月底前全部完成。
齐分局的劳动工资制度按上级的指示精神不断进行改革,逐步完善和规范,现在工资的
形式由等级工资制、岗位工资制、工效挂钩、经营者年薪制等共存,使职工工资逐步完善和
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