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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职称评定

第七节 职称评定


一、技术职称
1、机构建立:1986年根据国家职称改革总体要求,管局成立了职称改革领导小组,下
设办公室,挂靠管局组织部。1992年职称评定工作进入正常化,成立了管局人事局,下设
职称科,具体负责职称工作,与管局组织部合署办公。
2、职称评定:从1986年职称改革开始,为了还历史欠账,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使
得在科研生产第一线的科学技术人员晋升了职称。特别是一大批不具备规定学历的人员,
经过培训或考试也晋了职称,使得全局的专业技术人员总数达到了7 520人。随着职称改
革的深入,特别是1992年会计、统计、经济等系列逐步实行以考代评,职称评审更加科学
化和标准化。1988年职称评审通过人员为518人,到1991年猛增到1 198人,到1992年降至
453人。
1994年以来,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总局人事局关于“职称也要打假”的方针,提高广
大专业技术人员的整体素质,使其更好地为垦区经济建设服务。出台了初级职称实行以考
代评和考评结合的量化评审标准等办法,使专业技术人员在分数面前人人平等。同时,在
推荐中高级职称时实行指标控制,推行“五公开”,展示成果,接受群众监督等形式,不
但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创造了宽松环境,而且有效地抑制了职称评审工作的不正之风,
促进了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爱岗、敬业的积极性。到2000年全分局企事业单位共有4 753名专
业技术人员,其中,具有高级职称276人、中级1 562人、初级2 915人。
专业技术人员系列分布表(2000年)
表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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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在垦区推行了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分开制度。即职称的评审和聘任分开,评上职
称只是获得了相应的级别资格,聘任才能享受相应的待遇。同时实行先科学设岗,然后定
期聘任,并实行年度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在评聘管理中引入竞争机制,实行“优者上、
平者让、庸者下”的动态管理机制,打破了职称评审的大锅饭,有效地调动了专业技术人
员“务实、敬业、奉献”的积极性。此项工作在全局企业、事业单位全面推开后收到了良
好效果,并在《农垦日报》做了报道,负责职称工作的杨奎代表分局在垦区人事工作会议
上做了典型介绍,分局人事局被省人事厅评为1986~1996年度职称改革先进单位,杨奎被
评为省人事战线先进个人。
自1992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开设外语考试以来,各考点严肃了考试纪律,建立了
严格执行考试的规章制度,使得职称考试步入了规范化。1993年管局人事局被评为垦区考
试先进单位,1996~1997年西部三局外语考试在齐齐哈尔分局设了考点。
3、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根据黑垦局发(1989)95号《黑龙江省国营农场总局关于
印发垦区科技人员继续教育近期安排意见的通知》精神,1992年管局制定了科技人员继续
教育规划,成立了由组织、人事、教育、科技、卫生等部门组成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委员会,并有一名管局领导分管此项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管局组织部干
训科,具体负责管局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当年,管局在党校举办了农业、农机
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第一期学习班,参加学习的学员64人;1995年6月,在管局党校
举办了第二期学习班,参加学习的学员67人;1997年7月在分局党校举办了第三期学习班,
参加学习的学员74人;同年8月在分局党校举办了第四期学习班,培训交通工程专业初、中
级专业技术人员34人,这年10月在分局举办了第五期学习班,培训广播电视工程中、初级
专业技术人员30人;1998年4月举办第六期学习班,培训安全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77
人;1999年4月在分局通信处举办了光纤通信学习班,参加培训人员42人,同时举办了建筑
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学习班,参加培训人员46人;同年7月,分别在查哈阳农场、克
山农场、依安农场、绿色草原牧场、分局党校举办了“创造学与创造性经营”继续教育学
习班,参加人员807人;在分局党校举办了“全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之一)培训班”,参加
培训人员675人;8月在分局党校举办了2000年度拟晋农业、畜牧、兽医、工程专业中级专
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知识培训班,参加培训人员42人;9月分别在查哈阳农场、克山农场、
分局党校举办了卫生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学习班,培训人员441人;12月在分局
党校举办了农业、农机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参加学习人员65人;
2000年3月,在分局举办了水利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班,参加培训人员26人。
几年来,为了开展好全分局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按照上级的统一布置分局
建立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党校,增设专兼职教学人员24人。并以此为中心,
形成了以人事局为牵头单位,分局各系列主管部门具体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管理
体系。
为了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水平,人事局每年都拟定、下达培训计划,督促检查
培训中心和各系列主管部门的落实情况。培训中心和各系列主管部门根据人事局的要求,
每年制定培训方案,报分局人事局审批后,具体实施。由此,使全分局的专业技术人员继
续教育工作走上了正轨。几年来共培训各类各专业技术人员2 490人次,为分局经济快速发
展和尽快实现农业现代化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持和保障。
二、政工职称
1991年6月,根据中央颁发的《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暂行条例》和《关于实
施〈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试行条例〉的若干规定》的精神,按照总局统一部署,
嫩江局党委办下发了《关于开展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在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和实行企业管理的事业单位,参加首次政工专业职务评
定。后于1991年9月26日补充规定,直接领导企业的系统党委可以列入参评范围。
评定的对象锁定于专门从事党的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即:党委、总支、支部的
专职正副书记,纪委书记,党委组、宣、办、研究、统战、纪检等部门中直接从事思想政治
工作的专职人员,企业工会(宣教、组织、研究、女工等部门)、共青团、思想工作研究会等
组织中,直接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专职人员,企业党校、政治学校、职工学校中的直接从事
思想政治工作的专职人员等。
嫩江管局于1991年6月3日成立了以党委副书记吴占柱、组织部长李传军、宣传部长李洪
及为正副组长的政工专业职务评定领导小组,办事机构设于党委宣传部,并于 1992年3月成
立了评定工作领导小组,连续下发了有关规定,全面地开展了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
务评定工作。
通过认真学习文件、吃透政策精神,提高操作水平,坚持“认真、审慎”的工作方针,
各级职评部门以科学、公正的态度保证了职称评定工作健康有序顺利开展。目前,全分局晋
政工员职称的659人,晋助理政工师的1 058人,晋政工师的776人,晋高级政工师的144人。
历年晋政工系列专业职称统计表
表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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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按总局评定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的(1992)119号文件通知精神,1990、1991、1992年晋政
工职称的,任职时间一律从1990年4月10日算起,故表中1990年数为其三年的综合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