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 消费者协会
第八节 消费者协会
齐齐哈尔分局消费者协会是为保护垦区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垦区生产建设和社
会进步,于1999年8月26日成立的。是由工商行政部门发起,上级主管部门和分局党委批准,
为加强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按照法律赋予的职能开展活动的,是一个没有会员的社会团体。
一年多的时间里,分局消费者协会在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工作中,在建立和完
善消费警示制度,在抓好法律事务和法律援助以及履行“查询”职能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消费者协会
名誉会长:姜成国
会 长:姜秀文(女)
副会长:李国春
法律顾问:张中华(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