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沿革
第一节 机构沿革
1983年8月嫩江国营农场管理局成立了局党委政法委员会,成员由公、检、法、司部门主要
负责人组成。党委常委、副局长李万义负责政法委工作;1984年2月,党委副书记钟国林兼任政
法委副书记。下设办公室,与司法处合属办公,周树林任主任;1985年4月肖永久调任副书记,
主持政法办常务工作。
1988年3月,总局党委下发了《关于总局、管局党委政法委体制改革问题的通知》,撤销政
法委,成立政法领导(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组长由管局党委书记钟国林兼任,成员由公安
局长胡国忱、公安局政委肖永久、检察院检察长李学成、法院院长洪龙久、司法处长甘国恒组
成;1989年3月李成林调任政法办公室主任。
1991年3月,恢复局、场两级政法委,受同级党委领导,同时接受上级政法委指导。管局党
委副书记吴占柱兼政法委书记,齐永祥任副书记;1992年7月,王喜富任政法委副书记,配编2人。
1994年3月,随着管局党委领导和政法各部门领导的变动,政法委作了适当调整。管局党委
委员、副局长栾景荣兼政法委书记,王喜富仍担任副书记。
1996年3月,分局党委副书记周长荣兼政法委书记,王喜富任副书记。2000年4月蔡胜义调
任常务副书记。政法委员会委员由公安局政委姚凤兰、公安局长韩发、检察院检察长钱玉珉、
法院院长程远翔、司法局长刘成焕组成。下属农牧场的政法委书记基本上都由党委主要领导人
兼任,查哈阳农场、克山农场于1997年初正式组建政法委,设专职副书记,其他各场政法委副
书记一般由公安分局教导员或局长兼任。
政法委员会实行例会制,一般情况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会,遇有特殊情况可以随时召开,按
照“领导、组织、监督、协调”的工作职责对政法工作、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进行讨论研究,
根据会议研究的内容做出相应的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