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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机构沿革

第一节 机构沿革


  1986年嫩江农垦公安局内设7个科室,下设9个分局,17个派出所,干警219人。随着垦区
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和经济的发展,公安机构、工作重心也不断进行改革和变化。为进一步
适应变化了的治安状况的需要,经管局党委和省农垦公安局批准,以公开招收形式,分批招
收了新警55名,再加每年接收应届警校毕业生,到1992年公安干警总数增加到292名。1994年
3月,经过严格考试、考核,经省农场总局人事部门和省人事厅、公安厅批准,将156名以工
代干民警转为国家正式干部。
1989年公安局内部增设装备科,组建了交通警察大队和9个交通警察中队。1990年根据公
安机关执法工作需要,增设了法制科。1991年12月,长吉岗农场合并到查哈阳农场,同时长
吉岗公安分局撤销,成立查哈阳公安分局长吉岗派出所。1996年,公安局撤销装备科,装备
工作由公安局办公室统一管理,查哈阳分局成立中兴派出所。查哈阳分局新立派出所与海洋
派出所合并,金星派出所与花香派出所合并,当年派出所数量为16个。同年7月,经公安部、
省公安厅和省农垦公安局批准,对247名人民警察评授了警衔,其中:三级警监1名、一级警
督16名、二级警督30名、三级警督35名、一级警司46名、二级警司86名、三级警司28名、一
级警员4名、二级警员1名。
1997年实行人事制度和警务制度改革,全员实行聘任(用)制;撤销10个公安派出所,增
设15个警务区,划分74个责任区;根据新时期有利于基层公安机关服务经济建设,便民、利
民、便于统一指挥警力的需要,对查哈阳、克山、富裕三个分局内部股、所、队进行了适当
调整和部署,成立治安、刑警、交警队和综合办公室;刑事侦查机构实行大、中队建制,内
部推行探长搭档制。
1998年底,根据《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企业事业单位公安机构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
《黑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关于省农垦总局系统公安机构体制改革和编制配备的通知>》、
《中共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关于垦区公安系统机构体制改革和人员
编制配备的通知>》文件精神,将垦区公安系统正式列入国家地方行政公安建制,实行在省公
安厅领导下的三级管理体制,农场公安分局以下不再设立派出所,原设立的看守所和消防机构
均转为同级公安部门的内设机构,统一使用国家公安专项行政编制。嫩江农垦公安局改名为齐
齐哈尔农垦公安局,配备编制255人。局内设刑警大队、消防大队、治安科、法控科、政经保
科、办公室、督察队、纪检委(待建)、政工科、计算机通讯科(待建)、看守所、交警大队;下
设查哈阳、克山、富裕3个分局;依安、巨浪、绿色草原、泰来、拉哈分局改为派出所。设查
哈阳、克山、富裕、泰来(待建)4个行政拘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