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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打击犯罪

第三节 打击犯罪


  开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是垦区公安部门重点工作之一。根据上级公安机关
部署和本垦区实际情况,适时开展了“打击车匪路霸”、“破大案”、“抓逃犯”、“打盗
车”、“打走私”、“收缴非法枪支”、“破大案、打团伙、保平安”等专项斗争,有力地
打击了各类刑事犯罪活动的嚣张气焰。1986年至2000年15年时间共发生刑事案件1 597起,
破案1 289起,破案率为81%。其中重大案件453起,破案349起,破案率为77%;特大案件25
起,破案20起,破案率为80%。
1986年是开展“严打”斗争的第三年。垦区公安部门运用法律手段,依法从重从快打击
了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和经济犯罪活动。到1988年全局引发刑事案件278起,破获229起,综合
破案率为82.3%,其中重大案件67起,破获59起,破获率88%,特大案件1起,破案率100%。
1989年各级公安部门经受了“6?4”事件的考验,狠抓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落实了以帮
教为重点的育人治本措施,提高了治安防范水平,促进了社会治安稳定。到1990年末,两年
间发案302起,破获133起,其中破获大案32起。
1991年至1993年的三年间,由于认真贯彻省委提出的“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大力开
展了以整治社会为重点的四大战役和以“扫黄打丑除六害”为重点的专项打击活动,取得了
政治、经济、社会和人心稳定的大好形势。三年间发案307起,比前三年发案464起下降了157
起。破案率也不断上升,达到88.3%。
1994和1995年以威胁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主要特征的重特大刑事案件有较大幅度上
升。两年发案302起,相当前三年的总和,其中重大案件61起,特大案件7起。公安机关充分
发挥主力军作用,以“严打”开路,实施分类指导重点突破的战略,破获案件212起,其中
重大案件61起、特大案件4起。
1995年认真贯彻全国“严打”统一行动的部署,全局先后开展了5次大规模的集中统一
行动,破获刑事案件59起,抓获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52人,抓获逃犯10人,打掉犯罪团伙5
个,收缴非法枪支165支,管制刀具92把,雷管320枚,非法出版物5册,缴获摩托车4辆,原
油4吨,录相机1台,收缴赃款赃物折合人民币10万余元。
1997、1998年刑事案件有所抬头,两年共发案352起,其中重大案件107起、特大案件9
起,是历史最高峰。各级公安部门以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工作重点,继续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
理“五套体系”建设,构建了打防控一体化治安体系,形成了以公安刑警、巡警、片警为主,
以群防群治队伍为基础,以单位、居民委为依托,警、企、民共建,党、政、群齐抓,产、
服、管结合,打、防、控联动的一体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新格局,侦破了“98.12.21”
特大杀人案件。到1999年社会治安形势出现了明显好转,全年刑事案件118起,比上年下降
35.2%,其中重大案件35起,比上年下降35.5%,特大案件发案4起,比上年下降20%,盗
窃案件88起,比上年下降31.3%。
2000年各级公安部门针对辖区内重特大刑事案件增加,特别是恶性案件增多,具有连续
集中的特点,加大了“严打”整治的力度,将破案会战与专项打击有机结合,推进了“严打”
工作,以打、防、控和“154”工程为重点(即围绕一个目标、强化五项举措、形成四个体系),
发起了攻坚战,一举破获5起杀人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3名。到11月份全局刑事发案330起
(其中重特大案77起),破案102起,综合破案率为31%。
1986~2000年发、破案情况表
表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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