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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机构沿革

第一节 机构沿革


  齐齐哈尔垦区人民检察院前身为嫩江农垦区人民检察院,经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第十
七次会议批准,1982年10月组建,于1983年8月1日正式开始办公。院址设在齐齐哈尔市龙
沙区新立街农场路10号院西侧楼,下设5个科室。即:审查批捕科,审查起诉科,经济、
法纪检察科,控告申诉、监所检察科,政工办公室。
根据农总编字(1986)3号和黑检农字(1987)12号文件精神,将经济法纪检察科和控告申
诉、监所检察科调整为经济检察科、法纪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监所检察科;1993年根
据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成立了民事行政检察科。科室由8个增至9个。1989年10月30日依照嫩
垦字(1989)8号文件精神,在辖区内各农牧场和局直有关单位组建检察室。1989年11月14日
分别组建了克山、查哈阳、富裕、绿色、泰来、巨浪、依安、长吉岗农牧场及拉哈、局烟酒
专卖等10个检察室。
1994年,由于农场体制及其它因素,泰来、巨浪、依安、局烟酒专卖、长吉岗检察室撤
销。1998年,拉哈科研所改制成为查哈阳农场的分场,拉哈检察室也随之撤销。1998年以来,
全院下属检察室4个,即:查哈阳农场、克山农场、绿色草原牧场、富裕牧场检察室。
1982年,根据省编委定编,全院编制为18人,1994年增至19人,正、副检察长职数2~3
人。
1986年成立检察院党组,由5人组成,1996年因其中3人退休,补充进1人,现院党组由3
人组成。1986年,成立检察委员会,由5人组成。1996年3人退休,增补2人,列席1人。现
检察委员会成员仍为5人。
1989年5月至1996年6月,先后有4名干部被任命为副处级检察员。
1998年,全院在岗干警13人,正、副检察长各1人,检察员9人(其中1名副处级检察员),
助理检察员2人。
1998年,对检察官等级进行首次评定。其中三级高级检察官1名;四级高级检察官8名;
一级检察官7名;二级检察官6名;三级检察官1名;四级检察官1名(各等级人员包括检察室
人员)。建院初期在19名干警中,大专文化程度1名,高中文化14名,初中文化4名。2000年
底,全院14名干警全部获得大专以上学历。其中法律专业本科4名,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
本科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