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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下序
第四十三章 司法行政
章下序
随着垦区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的建立,嫩江国营农场局司法处于1983年4月组建,
为法制宣传、调处纠纷和法律服务机关。司法处机关内分设法制宣传科、基层科、综合科,
并设有两个隶属单位,即:嫩江农垦公证处和律师事务所。同时,在基层单位设司法科
11个,法律服务所7个。1997年司法处更名为司法局。设有法制宣传科、基层科、综合科、
农垦公证处和律师事务所,并下属7个农场司法科,2个直属单位司法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