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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配套改革

第三节 配套改革


  双重经营体制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的运作、发展、完善乃至成熟需要靠配套改革来
完成。农场在两自的基础上从1989年开始进行了配套改革。

一、强化生产队职能。土地分散经营后以经济承包合同为主,这种“以包代管”的现象,
造成很多失控。1989年进行了一次配套改革就是强化生产队职能,发挥大农场统一经营的优势。
双层经营体制旨在发挥大农场统一经营和小农场分散经营的两大优势,为使两个对立统一优势
有机结合,并得到很好的发挥,关键靠生产队去管理协调。农场根据管局文件明确了生产队的
三大职能:一是经营管理职能。把生产队作为一个经营层次,其经营管理职能包括宏观决策、
计划、组织、发包、协调、核算、收缴利费税乃至从事各种经济活动;二是服务职能。为家庭
农场和各种承包组织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三是社会职能。农场没设乡、村政权,生产
队对本队的民事、防护、文化、教育、卫生、计划生育、村屯建设、居民管理等进行政权性的
社会管理。并根据三大职能给予生产队在严格尊重家庭农场经营自主权的前提下以足够的权力。

二、建立社会化服务体系。在农垦的经济活动史上已经形成了五大服务体系,即农机水电
服务体系,提供电力、灌溉、抗旱排涝等各种机械作业项目的服务;农资服务体系,提供粮食、
化肥、农药、农机零件等服务,确保家庭农场的生产需要;农业技术推广技术服务体系,提供
技术推广、指导与咨询服务;多种经营服务体系,为养殖业生产提供良种、防疫、治病等服务;
农产品加工销售服务体系,统一收购、加工和销售家庭农场生产的农副产品。这五大服务体系,
在改革以前都要由农场统一安排与运作。1989年以后,逐渐建立起社会化服务体系,到1991年
除水利、电力公司为国有私营外,其它均由集体或个人经营。例如:生产资料的供应,总场设
生产资料商店,生产队设联销点,做到服务上门,由于均是个体专业经营,服务质量很高。各
生产队的农业技术员、畜牧技术员、兽医等科技人员都与家庭农场签订科技承包合同,进行有
偿服务。

三、干部实行聘用制。职工实行合同制,打掉了干部职工依赖国家的思想,在此基础上积
极发展私营经济和个体经济,促进种植业领域的剩余劳动力转移,到1998年全场就有400多人
从土地上转移到第三产业领域中去,占种植业劳动力的35%。此外还有一些围绕双层体制的配
套改革,如发展开发型家庭农场、发展土地的规模经营,实行“三田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