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管理体制
第二节 管理体制
农场的工业管理体制,随着农场体制的改革,也在发生变化。建场初期,农场的工业管理
一直由生产股管理。
1960年,随着工业的增多,农场成立了工业科,编制3人,主要负责农场的工业管理。
1962年,农场撤销工业科,成立了经理科,科内设1人专管工业生产。
1963年,粮油加工厂、修理厂、砖厂(归基建),分别成为独立核算单位,工业生产由生
产科负责。
1966~1971年,“文化大革命”时期,农场工业管理体制全部被砸乱,由红卫兵造反派管
理。
1972年2月归属农垦后,虽对工业管理进行了理顺,但一直不到位。
1982年,农场成立了工交科,编制3人,同交通联合办公,对场办工业实行业务指导。
1984年,随着农场经济体制改革,农场成立了八大公司,其中属工业的有:粮油公司(食
品工厂),农机水电公司(含修理厂)、基建公司(含砖厂)、服务公司(含饮料厂),农场
交通科撤销,工业归场经理室负责。1992年,农场又重新成立了工业科,编制2人。
1993年,农场撤销工业科,由生产科管理,实行对实体企业业务方面指导。
1992年,农场对粮油加工厂,修理厂,基建公司实行了租赁经营。1995年,农场对富裕东
明砖厂实行了对外租赁经营。
1998年,特大洪水过后,工业规模缩减,修理厂归场电业局管理,粮油公司与种子公司合
并,基建公司(砖厂)撤销,乳品厂停产,从此农场工业受到了较大的损失,工业管理机构也
撤销,由生产科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