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土地监察
第五节 土地监察
一、法制宣传教育与执法检查
1、法制与国土观念教育:加强以法用地教育,对切实保护耕地有着十分重要意义。在全
场开展了重点教育工作与经常性教育相结合,案例教育与法规教育相结合,正反典型教育与推
广先进经验相结合的教育活动,受教育面达90%以上,这样收到良好的效果。
2、土地执法检查:1989~2000年国土资源科结合土地申报登记,开展了土地监察工作,
建立了场和生产队监察网络,实行动态监察,建立了检查制度。落实了专、兼职监察人员,全
场配备土地监察员8人,经培训后持证上岗。每年春秋两季进行两次土地执法大检查。把此项
工作农场做到了经常化、制度化、更好地落实了《土地管理法》。
二、开展“三无”活动
土地管理“三无”,即“无违法批地、无违法管地、无违法用地”。1992年9月份农场开
展“三无”活动,成立了土地管理委员会,生产队成立了土地管理小组,农场与生产队签订了
“三无”活动责任状,层层落实了责任制。
开展了土地管理“三无”活动以来,使土地管理有法可依,得到了重点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