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沿革
第一节 机构沿革
1962年8月,泰来农场召开了党的第二届代表大会,根据上级的指示,设立了监察机构,
党委副书记张兆文兼任纪委书记。
1966年6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党的监察工作被迫停止。
为加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使各级纪检委切实担负起“保护、惩处、监督、教育”的职能
作用,1979年9月经管局党委批准,组建中共泰来农场纪律检查委员会。根据中纪委和省委文
件精神,农场设专职纪委书记和专职干事,农场党委管辖的党支部一律配备纪检委员;纪委书
记为同级党委委员,分别按副处级和副队级管理,从而纪律检查机构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1989年11月,根据黑垦局办发[1989]28号文件精神,要求泰来农场原则上设监察科,并
配备专职人员,场党委根据文件要求,配备了监察干事(兼职),1991年8月与场纪检委合署
办公。
1983年6月场五届党代会至1998年3月场九届党代会,纪委检查委员会委员每届由5人组
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