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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公安保卫

第二节 公安保卫


  1980年组建公安分局以来,分局从公安基础工作抓起。

一、建立健全了各项防范规章制度,加强了安全措施,对全场管辖的特种行业和重点防范
单位实行了三库一店,建立了17本安全防范档案,签定了20份安全防范责任书,全场设专兼职
治安员18人,安装报警器24个,铁护栏24个,铁皮门35扇,防撬锁35把,堵塞了漏洞,清除了
隐患使盗窃案件大幅度下降,为预防和减少犯罪奠定了坚定的工作基础。

二、加强了枪支弹药的管理,1980年以来,对全场公安司法干警佩带的枪支全部登记造册,
对全场民用枪支统一登记发证,凡是不符合规定的一律收缴,另外实行对爆炸物品存入和运输
发放许可证和运输证,给爆炸工作人员发放爆破证等制度,20年来未发生枪支和爆炸事故。

三、积极开展了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各类刑事犯罪活动和专项斗争,从1983~2000
年共搞了43次战役,破获刑事案件58起,打击犯罪分子142人,打击震慑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
焰,保护了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为维护社会的安定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四、1989年农场成立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公安分局,公安分局又肩负
起全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任务,负责日常的文件起草,层层签定责任状,组织安全防范,防
火大检查等工作,综合治理办公室的职责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服务于经济建设,积极围绕党
的中心工作,适时开展专项打击与防范,充分发挥了为农场的经济建设和发展起到了保驾护航
的作用,确保了一方平安,曾多次被评为农场、分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

五、加强了户政管理工作,建立了人口四项变动(出生、死亡、迁出、迁入)登记制度,
在1982~1990年全国第三次、第四次人口普查中,重新填写了5060人的户口底卡,更换了2872
户的户口本,在第二次人口普查中均被泰来县人民政府授予先进单位的荣誉称号。

六、1990年以来,公安分局注重加强队伍的组织、思想和装备建设,按着上级的统一部署
积极开展公安队伍的思想职业道德,执法执纪的教育整顿,纠正了行风,解决了“三不纯”
(思想、组织、作风)的问题,二十年来没有干警违法违纪案件,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农场党委
的支持关怀领导下,改善了办公条件,由原来的2间办公室扩大到6间办公室,设有局长室、
治安股、刑侦股、交警队、户藉室、还配备了一台警车,摩托车、对讲机,1997年又配备了摄
像机、传真机,同时户口实行微机管理。

1992年,被农垦公安局授予标准化公安分局荣誉称号;1998年抗洪抢险和抗洪救灾工作中,
公安分局在局长李洪武的率领下充分发扬人民警察在急、难、险、重任务中冲锋在前,舍小家
为大家的大无畏精神;在抢险、疏散群众、抢运粮食、物资、解救围困群众,为群众排忧解难
的工作中做出了贡献。分别被省公安厅授予集体二等功的荣誉称号,公安分局局长李洪武荣立
个人一等功,民警王兆平、孙长峰、曹胜军分别荣立个人三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