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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司法

第三节 司法


  1985年10月根据上级指示,农场成立了司法办公室,当时与场职教办合属办公,王子文任
司法办兼职教办主任。

当时司法的主要任务是,开展律师业务,行政业务、民事业务、法制宣传教育。

1988年1月~1989年12月,王子文任司法办主任,高玉江任司法助理;

1990年1月~1992年12月,王才任司法办主任,设专职干事1人;

1992年11月司法办改为司法科,到1995年12月唐恩吉任司法科副科长,高峰任司法助理;

1996年1月~1998年8月,唐恩吉任司法科长,高峰任司法助理;

1998年8月~2000年,唐恩吉任司法科长;

农场司法行政机构成立以后,一是在律师业务方面主要是负责刑事案件的辩护,民事案件
的代理,非诉讼调解和法律文书代书及来信来访,法律咨询等。

1985~2000年共办理刑事案件辩护1件;刑事案件、经济案件代理2件;非诉讼调解1件;
代写法律文书4件;解答法律咨询,接待人民来信来访31次;为农场21个单位承担法律顾问。

二是在公证业务方面,主要是公证合同,土地公证,各种承包合同,转让财产公证等事项,
随着经济改革的深入,把经济合同公证作为重点,直接为经济建设服务。

三是在民事调解方面,从司法机构成立以后,陆续在各个单位建立了人民调解组织,并开
展各项工作,改变了过去职工群众上访无人管的现象。全场共有调解组织21个,有调解人员50
人,共调解各种纠纷64起(其中一般家庭纠纷30起,婚姻纠纷18起,继承纠纷5起,房基地纠
纷5起,债务纠纷2起,其它纠纷4起)。

调解的纠纷案相当于场法庭的5倍,使大量的民事纠纷解决在基层,防止了矛盾的激化,
转化,减少了犯罪,促进了社会治安的好转。

四是在法制宣传教育方面,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国家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不断完善,立法
工作进度加快,相继制定一系列法律,法规。场司法机构建立以来,把法制教育做为一项重要
任务来抓,每年都在全场范围内开展法制宣传月活动,在此期间,宣传各种法律知识,利用广
播、板报、宣传车、宣传单、标语口号、宣传画等多种形式,每年不定期的办“司法简报”发
到基层单位,订购职工法律常识读本1500多册,下发法律宣传教育材料1万多本,召开各种法
律专题报告会60多次,受教育面达95%以上;上各种法制课,法律知识讲座60多场,教育面达95
%以上,通过上述各种活动,使法制宣传教育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五是在1986~2000年的“一五、二五、三五、”普法方面,司法科的主要任务是以“宪法”
为主进行了“一五”、“二五”、“三五”的普法宣传、学习、讲座,在全场开展全民性的普
及法律知识,通过“三五”普法的学习教育,全场职工群众,中小学生的法律知识意识不断增
强,真正做到了知法、懂法、守法,并能运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在普法工作中也涌现出很多的先进事迹,如周淑芳在“一五”普法中,被授予“全国普法
先进工作者”的光荣称号,党委书记陈全富被授予“总局普法工作者”的光荣称号;通过“二
五”、“三五”普法的学习,有力的促进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全面好转,出现了一个安定
团结的大好局面,促进了两个文明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