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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疆域变化

第二节 疆域变化



依安农场建场初期,面积广阔、草原茫茫,共有土地面积183.589亩。
一九六四年以前,依安县与农场通过协商,划给依安县土地21.140亩,其中耕地13.160亩。
一九六六年以前,通过双方协议,又划给依安县土地13.253亩,其中耕地3.968亩,两次
共划出土地34.393亩,其中耕地17.128亩。
一九六六年以后,农场土地先后被依安县部分村屯占用5.996亩,其中三兴乡工农村、向
前乡拥军村占用农场四队土地639亩;向前乡东来村、西和平村共占用农场二队土地2,369亩;
向前乡勤俭村占用农场一队土地795亩;依安县交通科青年点占用农场水库土地240亩;太东乡
沿江村、上游乡兴旺村、太东乡巨合点村、依安镇合心大队等共占用农场三水库土地896亩;
依安镇光芒大队占用农场三队土地64亩。为此,使原来的土地面积大为减少,疆域逐渐缩小,
现在依安农场有土地面积143,200亩,耕地面积85,000亩,南北长40公里,东西20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