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职工队伍的形成及发展
第二节 职工队伍的形成及发展
依安农场建场时,有职工二百五十四人,同时有刑满就业人员七十九人,在押劳改犯二千
一百零一人。其所有人员都是由铁力劳改支队,依安县公安局看守所农场和乌裕尔河农场合并
而来,其中铁力劳改支队并入职工、干部一百三十人,依安县公安局看守所农场并入职工、干
部二十二人,乌裕裕尔河农场并入职工、干部一百零二人,劳改犯是由铁力支队和依安看守所
两处合并而来。
一九五九年,职工发展到三百九十五人,刑满就业人员一千一百五十三人,劳改犯三千三
百九十六人。这期间从广东英德农场调来一批职工、干部,并随之押来一批劳改犯人;由于农
场扩建,原依安县兆祥公社东平一队,东平二队并入农场,共八十余户,农民一百多人;接收
安置铁道兵工程部队转业官兵十八人。刑满就业人员增长幅度最大,充实了农场的机动劳力队
伍。这一时期劳改系统在刑满人员去留问题上,实行“四留”政策,即原大城市的留下、原沿
海地区的留下、有问题的留下、有重新犯罪危险的留下。犯人则由本省及东南沿海各省市司法
部门转来。
一九六三年九月,劳动部、农垦部关于国营农场、劳改农场安置农场职工子女问题的通知
中,规定了农场、劳改农场可以安置十六周岁以上的农场职工子女在本场就业,根据这一精神,
农场对职工子女够条件的,开始给予就业分配工作。
一九六四年依安农场所有劳改犯人迁往格球山农场,同期,第一批知青一一鹤岗知青入场,
到一九六八年,农场共接收知青一千二百一十八人,其中多为鹤岗知青和依安县知青。
一九六八年,依安农场由劳改场转为地方国营农场,归属依安县。这一年有基本工人五百
三十四人,刑满就业人员五百六十六人,共一千一百人。这以后开始有大批知青入场。
一九六九年,齐齐哈尔市知青入场,共一千二百四十名;一九七〇年,上海青年入场,共
二百二十名;一九七三年,哈尔滨市青年入场,共四百人。
总计知识青年前后共入场三千一百人,从七六开始大量返城,到一九七八年返城基本结束。
现仅有七十多人。(见附表一)
一九七九年,农场停止办理职工子女自然就业,实行职工退休、子女接班制。一九八五年
废止接班制,实行经过考试,择优录取,所录用的工人不再是固定工,而是合同工、这是劳动
就业制度的一次重大改革。一九八六年,经过考试,一次就录用合同工人四百二十六人。九〇
年,再次录用合同工一百人。
一九九〇年,依安农场职工队伍已发展到二千四百一十二人。(见附表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