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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上缴粮管理

第二节 上缴粮管理



依安农场五六年建场当年产粮六百零八万斤,播种面积为四万五千四百九十五亩,一九五
九年播种面积扩大到五万零二百二十亩,总产一千二百一十一万斤,自销有余,并向国家上缴
粮豆四百七十七万斤,首开农场上缴粮的先河,这一年企业性种植人员(包括劳改犯人)平均上
缴二千一百一十三斤。一九六〇年,由于水稻种植面积开始下降,上缴粮减为二百零三十万斤。
此后几年,因为草荒、水利工程不配套等原因,水稻面积大幅度下降,加之其他自然灾害,
上缴粮数一直没有大的进展,有些年份只能达到自给。一九六四年劳改犯人迁出以后,农业生
产得到了应有的重视,农场加强了农业技术管理和劳动管理,粮食总产量有所回升,但上缴粮
数一直徘徊在二百万斤以内。
一九七八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国家一系列改革政策,解除了农场广大职工干部
的思想禁锢,调动了人们的生产积极性。一九七九年,全场播种面积八万一千八百五十一亩,
总产量达一千三百四十一万斤,上缴粮五百一十万斤,首创农场上缴粮的历史新记录。一九八
〇年,农场开始落实经济责任制以后,粮食产量大幅度提高,八二年全场播种面积为八万二千
八百三十八亩,总产量一千七百六十五万斤,企业性种植人员人均产粮一万七千四百九十三斤,
人均上缴商品粮九千一百二十八斤,总上缴量为九百二十一万斤,比历史量高产年份七九年
多上缴四百一十一万斤,提高了百分之八十一。依安农场实行经济体制改革以后,连续出现几
个丰收年。一九八三年,全场粮豆总产量达二千四百六十八万斤,上缴国家商品粮一千六百万
斤,商品率为百分之六十五。平均每一个企业性种植人员向国家提供一万一千九百五十八斤商
品粮。由于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经营管理的加强,一九九〇年,依安农场获得了建场以来
的第四个丰收年,同时也是向国家上缴商品粮最多的年份:年总产量二千三百九十万斤,上缴
国家商品粮一千六百九十一万斤。商品率也是建场以来最高的,达百分之七十一。平均每一个
企业性种植人员向国家提供一万二千四百二十四斤商品粮,也是建场以来人均交粮最多的年份。


(二)
历年向国家上缴粮豆一览表 单位:亩、千市斤


从劳改场转为国营农场后的二十三年里,依安农场共向国家上缴商品粮八千四百六十四万
四千斤,平均每年上缴粮三千六百七十八万二千斤。(详见附表二)。同时,从七十年代初开始,
农场还承担了大豆出口的任务,仅一九八六年就出口大豆五百五十吨;到八十年代末,农场
又承担了芸豆出口任务,一九九〇年出口芸豆达一百五十多吨,换取了外汇,增加了收入并受
到了外贸部门的表彰。
依安农场毗邻依安县城,所以商品粮就近向依安县中心粮库上缴。农场是县粮库的售粮大
户,每年麦收、秋收前,县粮库都和农场密切配合,做好收粮各方面的协调工作。一九七一年
以前,国家没有给依安农场征购粮指标,农场每年在留足“三留粮”后,其余部分上缴国库。
一九七二年以后国家才给依安农场下,达征购粮指标。一九七八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国
家为了进一步促进农业的发展,决定从一九七九年夏粮上市的时候粮食统购价格提高百分之二
十的同时,将超购粮加价幅度增加到百分之五十。这一政策激发了农场广大职工干部向国家多
交售商品粮的积极性,一九八二到一九八四年,农场每年都向国家超交几千吨的商品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