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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解体单位

第五节 解体单位




  煤矿(六分场)

  建场初,农场属劳改农场。农场先后在乌裕尔河河南、河北建立起一批作业站。到1958年
末,又先后扩建、合并为5个分场(管教大队,下设18个中队)。

  1957年,在地质部门的帮助下,农场在依安县泰东乡境内兴建一小型煤矿,并以其为主体
扩建成六分场(第六管教大队,俗称煤矿)。由于地质条件复杂,煤质差,建矿10年中仅仅生产
了几万吨煤,产值额大大低于投资额,被迫下马。1966年,农场撤销了六分场,将其场址交由
依安县泰东乡管辖,后改为泰东乡巩固大队。

  砖厂

  1974年,农场在第三生产队北侧 200米处新建砖厂一处。建有24门轮窑一座,当年生产红
砖160万块,产值38万元。第二年生产254万块砖,是建厂后产量最高的一年。砖厂所产红砖全
部供农场基建自用。

  由于沙场距离较远,沙石运输成本高,建厂 6年共投资30万元,累计亏损80余万元。加之
红砖质量达不到标准,1978年,根据中央八字调整方针的精神,将连续 5年亏损的砖厂下马、
撤销。

  汽车队

  建场初,农场属畜力农场,运输工具均以胶轮马车和牛车为主。由于运输力量不足,连上
交国库粮的运送都非常困难。为了解决运输问题,农场积极发展畜力车。到1959年末,全场共
有牛马车112辆。

  随着农场经济的发展,机械运输车辆逐渐增加。建场初,仅有1台小匈G—35胶轮拖拉机。
1959年,农场购进第 2台小匈G—35胶轮拖拉机。1960年,国家又调进捷克—50胶轮拖拉机2台、
小匈G—35胶轮拖拉机1台。1961、1962年,农场又先后购入“依发”、“布切奇”载重汽车各
1台。

  此时,随着胶轮拖拉机和载重汽车数量的增加,畜力车数量开始减少。至1965年,全场仍
有畜力车81辆。

  1973年,农场成立了汽车队。当时有汽车3台,到1978年,汽车队汽车发展到6台。到1981
年,汽车队有各种汽车 8台(多为“解放”牌汽车),全年完成621 350吨公里,盈利3万余元。

  1985年,随着农场经济责任制的进一步落实,汽车队载重汽车全部承包转让给汽车司机,
实行了民有民营。汽车队就此解体。

  汽车队存在期间,先后有孙殿选、王荃圃、方显义、惠希增任车队队长,李宝泉、解义平、
王明文、刘兴贵、薛乃林任汽车队党支部书记。

  水利队

  建场以后,随着农田水利工程规模的不断扩大,1957年底农场成立了水利大队。由刘海林
任大队长,下设4个水利中队,每个中队100人左右。中队长分别由李万福、王继忠、张宝贵等
人担任。在第三水库成立了灌溉站,侯殿军任站长。当时,由生产科负责水利大队及灌溉站的
技术管理,所有共同使用的较大工程,如水库、拦河坝、输水渠道等,由水利大队和灌溉站统
一管理,灌区设施由各分场(管教大队)自行管理本单位范围内渠系工程。

  农场灌区的组织管理工作,在50年代末期有一个“点多线长”的特点。“点多”,当时全
场有 3个拦河坝、3个水库、3处干渠节制闸等都需要配备专人看管;“线长”,灌区东起第三
水库拦河坝,西至河南一排干尾,全线长近30公里,而且工程不完善。根据此种情况,农场成
立了灌溉委员会,分场(大队)设分会,生产中队设看水员小组,每150亩水田设看水员1名。

  1960年以后,由于排水工程不配套,加之草荒、病虫害等原因,水田大量减少。1961~1962
年,1964~1968年,农场南北两灌区曾先后下放给二分场(二大队)、三分场(三大队)管理。到
1968年,全场水田由原来的32 550亩,减少到 166亩。1968年底,水利大队、水利中队先后撤
销。1971年,将灌溉站改为水库管理站,负责水库及其主要设施的养护和管理,兼营农业。农
田水利工程转为排涝为主。

  1972年,农场抽调了部分职工、干部参加了引嫩工程的修建。1974年引嫩工程结束后,由
这些人员再次组成了水利工程队(驻址在“五队”,原五分场西侧0.5公里处)。有职工100余人,
拥有推土机等一批水利工程机械。1981年,第六生产队 (1978年,农场由原三级管理变为二级
管理,分场改制生产队)成立,水利队大部分工人调往六队。水利队再次被撤销。

  苗圃

  建场后,由于植树造林的不断发展,农场购置苗木的费用越来越大,而且苗木质量差,运
输过程中又大量失水,树木成活率只有60%~70%。

  鉴于这种情况,1973年,农场在第三生产队成立了苗圃,有工人15名,育苗15亩。第二年,
苗圃由三队迁至实验站,工人增加到28人,育苗基地发展到74亩,实现了苗木自给。

  由于育苗的品种过于单一,品种适宜性较差,致使成活率仍然较低。当时育苗品种主要是
中东杨,其次是生长速度很慢的小叶杨、山杨和抗冻能力很差的美青等品种,加之苗木培育质
量差,所以形成了农场一年造林、多年补植的工作局面。1976年,苗圃引进了适宜本地土壤环
境生长的优良树种小黑杨和大黑青杨。当年育苗 120亩,实现了苗木良种化,出现了“自采、
自育、自造”一体化、良种化的好形势。

  随着生产责任制的实施,各生产队实行自育自造的方式。使农场由集中育苗改为分散育苗,
不但避免了运送苗木过程中失水,降低成活率的问题,还使生产队加强了计划育苗。1978年初,
农场撤销苗圃。

  1980年,农场实行了造林给投资的政策。1981年,二队以苏连生为首的林管小组,首先实
行了林业承包责任制。继二队之后,其他各队也先后实行了林业承包责任制。

  由于责任制的贯彻实行,不仅提高了苗木成活率,而且加快了农场造林进度。1981年农场
造林1 596亩,1982年造林1 715亩。到1984年,全场基本上实现了农田林网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