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定额包干 全奖全赔责任制
第四节 定额包干 全奖全赔责任制
1981年农场实行浮动工资的分配形式,取得了一定成果,但仍存在着必保工资额过大,职
工劳动报酬同企业经营成果联系不够紧密等弊端。
1982年,总局在全局继续推行联产计酬,以浮动工资、超利分成为主要形式的联产承包责
任制的同时,农场在分配制度上进行了大胆的改革。在农场党委书记钟国林、场长白秀臣为首
的农场领导班子率领下,大胆尝试,取消了固定工资,在全场实行了“盈亏大包干,全奖全赔”
的经营承包责任制。
在省国营农场中,农场首先试行实施了“全奖全赔”的盈亏大包生产责任制。
1982年,全场所有承包单位都实行了定额包干上交,全奖全赔的承包形式。实行两级承包,
盈亏包干,超利(减亏)全得,减利(增亏)全赔。在保持全民所有制企业性质不变,坚持“五统
一”(统一计划、统一生产措施、统一耕作、统一销售、统一分配)的原则下,使全场职工收入
的增减随着生产经营成果和个人工作的好坏而全额浮动。全场取消固定工资(企业部分),平时
予借生活费,年终决算,承包者完成上交的包干指标后,超利(减亏)多得不限,减利(超亏)全
部赔偿。如无力偿还,可视为个人欠款挂账。
盈亏大包干责任制,责任明确,利益直接,方法简便。实行盈亏大包干责任制,能更好地
体现按劳分配原则,在很大程度上打破了铁饭碗,破除了大锅饭。企业增强了活力,职工增加
了压力,更大限度地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1982年,全场 102个承包班组全部实行了定额包干上交,全奖全赔的承包形式。年初,农
场对各工、农业单位明确各项生产财务计划指标,明确应上交的各项定额包干指标,包括:利
润、税金、管理费、福利费、工会经费、粮油倒挂、超售粮收入、折旧费、职工培训费等。下
达指标时,根据各单位的自然条件、设备状况、人员构成、人均负担面积、退休人员的多少、
历年经营情况的好坏等因素区别对待。工业单位实行厂对车间,车间对班组,层层大包干。农
业单位本着因地制宜的方针,按业体实行集体或个人承包。对所承包的内容、条件以及计酬方
法,经过协商形成合同。年终结算,除完成定额上缴部分外,所余部分全奖,所亏部分全赔。
实施“盈亏大包干、全奖全赔”经营承包责任制,分配上不封顶,下不保底,把责任和利益落
实到每个职工,彻底取消了“大锅饭”,极大地调动全场职工的积极性。19个核算单位中有17
个完成了财务计划。7个农业单位中有 6个盈利。全场102个承包班组中有91个达到扭亏和盈利。
二队1981年亏损2.6万元,1982年盈利42.9万元。造纸厂 3年亏损62万元,1982年盈利7.2万元。
这一年,多年亏损的农场一举扭亏,盈利140万元,引起了各方关注。据统计全场2 440名职工
中,90%以上的职工不同程度地增加了收入,其中:增加收入 500元以上的有569人,增加收入
1 000元以上的224人,增加收入1 500元以上的31人,增加收入2 000元以上的23人。职工增加
收入最多的达 2 700元。全场职工个人储蓄额一下子就增加了30万元。全场企业平均每个职工
增加收入448元。
盈亏大包干责任制,利益风险同在,要取得好的经营成果,必需发扬其高度负责的精神。
在总结盈亏大包干责任制的过程中,有的职工说:不包不负责,小包小负责,大包大负责,全
包全负责。
农场实行了“盈亏大包干、全奖全赔”经营承包责任制,为全局进一步完善经营承包责任
制提供了宝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