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沿革
第一节 机构沿革
农场于1956年3月建场,1958年5月成立了供销合作社。年末,成立了农副产品收购站,同
时在3个分场成立了分销社。
建社初,营业员及其他工作人员10余人,人事工作由农场政治处(政工科)管理。后来供销
合作社被依安县商业供销联社收管,人、财、物三权均由依安县供销总社管理。随之,各分场
相继都成立了分销社。
1968年底,农场改制地方国营农场,由依安县革命委员会辖属。1969年,供销社组织、人
事归属农场,商业经营业务仍由依安县供销联社领导。1972年,农场隶属省国营农场管理局嫩
江分局。其间,供销社业务工作仍由依安县供销联社管理。1976年,黑龙江省国营农场总局成
立,嫩江分局更名嫩江国营农场管理局。1977年11月,农场商业事务管理权移交给嫩江国营农
场管理局经营管理处。1978年,管局经营管理处解体,成立了商业处。1980年,农场供销社改
名农场商店。同年,总场商店新建了 400平方米砖瓦结构的营业室和库房。职工人数增至22人,
经营品种达1 600余种。1984年10月~1986年3月,农场移交省司法厅劳改局。其间,商业管理
权转归省劳改局商业处。1986年 3月以后,农场复归嫩江国营农场管理局,商业仍由嫩管局商
业处领导。1984年,农场商业系统进行了调整。成立了农场商业综合贸易公司。1989年随同全
场体制改革,商业实施了经理负责制,承包经营。对重新恢复的废品收购站、饭店、饮料厂和
新建的建材经销站及下属的 5个分销店同时实行了承包经营。商业系统有了很大起色,尤其是
中心商店经营状况,大有改观,实现了扭亏,既活跃了农场经济,又增加了企业效益、职工收
入。1989年企业晋级中,中心商店由三级企业晋升为二级企业。
80年代后期,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日趋完善,国家商业部于1991年撤消。商品流
通由国家调控变为市场调节,个体商业、私营商业应运而生,并充分体现了旺盛的生命力和市
场竞争力,而国营商业由于种种弊端,经营不利,连年亏损。
1993~1994年,随着农垦产权制度改革的进行,各生产队分店(1978年,分场改制生产队),
陆续进行了资产转让,国有商业企业全部转让为个体经营。中心商店柜台租赁,实施国有民营。
建社初至1965年,农场供销合作社经理李国臣;1965~1972年,经理丁长江;1972~1981
年,肖文任商店经理;1981~1984年,经理常泰山;1984~1988年经理李林。1989年元月,原
三队生产队长调任商店经理兼党支部书记。1991年10月,王景义任嫩江国营农场管理局驻绥芬
河办事处(依安农场主办)、经销部经理,副经理钱英华接任经理。1993年初,中心商店将门市
部分成部、组承包,实行自我经营、自筹资金、自担风险、自负盈亏。截止1998年底,农场国
有商业全部实施了资产转让,民有民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