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旅店业
第一节 旅店业
建场后,农场机关一直设有招待所,备有床位、餐厅。建场初,农场招待所房屋是土草房。
上级部门来人或分场人员到场部办事,当天未返回者,都吃住在此,方便、便宜。
1977年,农场建有一栋砖墙铁瓦结构新招待所, 集旅店、餐厅为一体, 内设大小会议室
(含招待室)。招待所主要为上级领导各业务部门来场工作,基层单位工作人员到场部办事,农
场召开大型会议提供工作服务。餐厅一般不对外营业。农场召开大型会议 (如职代会、党代会
等),这里是集中食宿场所。招待所隶属场机关办公室领导, 工作餐一般多由办公室通知派餐,
统一结算。基层单位可以到此安排工作餐,自行结算。特殊情况下,招待所接受职工家庭用餐
或住宿。
1977年以后,先后有徐照元、何万林任招待所所长。早期独立核算,内设财会人员 2人,
服务员 3人。费用由农场核算指标,拨款垫支,报销结账。1990年,由机关办公室统一报帐结
算。
1993年,招待所食堂由季孝东承包租赁一年。1998年,招待所旅店、食堂二部一并资产转
让。之后,农场工作餐一律由机关办公室派餐,统一结算。工作餐标准由场领导核定划用,各
分管场领导按各自年度费用标准,根据需要用餐。计财科掌握各招待费用,年度结算超支自理,
节余留用,并向场职工代表大会通报全场招待费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