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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物资管理

第二节 物资管理




  农场初创阶段,物资储备量很小,生产、生活上急需的物资,都由财务科临时采购,由财
务科统一管理、发放。当时,物资采购无计划、财务手续不健全、物资管理混乱、损失较为严
重。此时,物资管理处于探索阶段。

  1960年,为了降低生产成本,消灭损失浪费,农场加强了物资管理工作,建立了物资采购
准则和物资保管准则,定期清仓盘库等一些具体的规章制度。

  1964年后,劳改农场犯人迁出,劳改农场改为地方国营农场,生产经营成为农场的首要工
作,直接为生产服务的物资供应部门随之建立,健全了系列物资管理制度。

  一、预算制度

  劳改农场时期,采购无计划、无预算、弊端很大。1965年开始实行月份、季度、年度预算
计划采购制度。年度预算计划,根据近 3年的年平均销售额,经过核算销货、库存,在清库的
基础上制定。季度、月份预算计划,根据近 3年同季度、同月份的季度、月份的平均销售额及
现实库存情况来制定。各生产单位若有临时急需物资,应在月前10天,或季度前40天向物资部
门提出进货申请。物资预算计划形成后,经过财务科及有关场领导审批物资计划的财务指标,
然后由物资部门编制物资采购计划,财务部门拨给资金后,便开始组织进货。

  二、物资领取制度

  机械配件,因为用量很小,各单位用什么领什么,油料,则实行以生产为主,以机限量,
单位提出预算,经批准后按预算发放。

  三、物资采购 返库 清点制度

  物资采购:物资部门按财务科审批后的预算,仔细核实库存,确定物资采购的次序和数量。
尽量避免出现超购或少购现象。

  返库:为了减少物资积压,利于相互调剂,各生产单位对不需要的物资或较长时间内不需
要的物资,办好归库手续,经批准后即可返回物资库。

  清点:根据物资管理情况,可定时地进行物资清点,建立新账,从而清查损失,及时弄清
责任,以便处理。

  1968~1972年,由于受“文革”的影响,加之农场划归地方管理,正常的物资管理计划难
以实施,物资使用量大,超购现象严重,物资管理曾一度混乱,生产费用提高,影响生产的发
展。

  1972年,农场归省国营农场管理局嫩江分局后,成立了供销科,物资管理与财务管理分离,
供销科负责全场的物资供应工作,在物资管理上实行“计划采购,定额消耗,材料核算,按平
均价格盘存”的办法,在物资需要、申请、订购、分配、供应等各个工作环节都得到加强,恢
复了物资管理工作的正常秩序。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物资管理方面进一步实施了“统一计划,统一采购,统
一分配,统一调拨,统一管理”,“定额管理,限额领料”为主要内容的管理制度,使物资管
理工作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1981年以后,伴随着农场经济责任制大包干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供销科也实行了“采购资
金包干”、“贮备定额,消耗包干”,职工实行浮动工资制等一系列改革措施,尤其是80年代
末至90年代初,伴随着场长承包责任制的实施,物资工作由行政管理、服务型转为企业管理,
承包经营型,后定编定员,费用包干实施风险抵押,效益工资。进一步激发和进一步调动了职
工、干部的积极性,1995年以后,一直是盈利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