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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物资供应

第三节 物资供应




  建场初期,由于场型小、生产规模又不大,而且又是畜力作业,所需生产资料多是小农木
具。加之用量也不多,所以,农场内部既没有设立物资管理部门,各项物资也没有列入国家计
划供应范围。所用物资,自行采购,市场供应。物资来源,一是国营生产资料商店或其他市场
(个体摊床等);二是场内小烘炉作坊,手木工作坊加工生产。

  1959年以后,随着农业机械的增加,农场生产规模的扩大,农场开始经营农机配件,并成
立了机件库。所用配件由省劳改系统物资部门供应一部分,另外从依安县农机配件公司和拖拉
机站购货。

  1968年,农场隶属依安县,改为地方国营农场。全场所需物资由依安县物资站、依安县农
机配件公司供应。1972年,农场划归黑龙江省国营农场管理局嫩江分局后,物资供货渠道由哈
尔滨三棵树物资供应站供应。1976年,省国营农场总局成立,嫩江分局改为嫩江国营农场管理
局。同时,嫩管局组建了物资处,下设物资供应站,农场所需物资从嫩管局拉哈供应站进货。
1979~1981年,管局物资供应站撤消,物资处负责农场的木材、油料、煤炭等供应指标,并代
为定货。其他物资改由哈尔滨王岗物资供应站供给。1981年管局拉哈供应站恢复,场供销科分
别从拉哈物资供应站、王岗物资供应站两处进货。水泥、煤炭由产地直接进货,木材由森工局
直接进货。

  自场供销科成立以后,下设场物资供应站,各生产队、 工业单位均设有物资仓库。每年6
月,农场在参照近 3年各类物资消费数量、总额和盘点库存,调查新生产项目的各类物资,制
定下一年度物资购销计划,经场有关领导审批后上报管局物资处。农场统一进货后,由供应站
划分拨给各生产队或各生产单位,年末由供销科统一和各单位结算购供货物资金额。1985年兴
办家庭农场以后,物资经销公司(以至于后来的物资公司)对各物资仓库、各家庭农场负责物资
供给。

  上级物资供应部门,每年均按照依安农场原耕地面积、工业总产值和投资预算下拨油料、
钢材、原煤等主要物资。多数年份,进货率在80%左右。

  90年代,各家庭农场逐步实行“两自”,加之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进货率不再必保实行,
按计划货源的统一性受到冲击,人们不断更新观念,逐渐适应于市场经济,放开经营和消费者
自选市场等带来的新内容。

   历年主要物资销售情况统计表(1956~2000年)
  表4—5



  续表4—5